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松江泗泾九干路88号
“3·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松江泗泾九干路88号“3·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沪松应急局〔2025〕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松江泗泾九干路88号“3·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泗泾镇为成员,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2025年4月3日
抄送: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泗泾镇。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