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07-19 发布日期:2024-07-22 沪规划资源总〔2024〕281 号
关于印发《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总〔2024〕281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沪府〔2024〕35号),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规划建设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