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4-07-19      发布日期:2024-07-22      沪规划资源总〔2024〕2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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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总〔2024〕281号

宝山区人民政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沪府〔2024〕35号),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规划建设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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