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严玮为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孟凡祥为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金山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范艳红为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蔡红梅为金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曹建坤为金山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红亮为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焦秀玲为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杨连杰为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季育青为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潘海英为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任命李松皓为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金山区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孙朋丽为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金为金山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陆才华为金山区行政复议局局长;
任命盛雪锋、雷霆等同志为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亚超为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金山区行政复议局副局长;
任命张燕(1980年9月生)为金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毅为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引良为金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命鞠东斌为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金山区水务局副局长,金山区海洋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邹伟红为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金志兵为金山区水务局副局长,金山区海洋局副局长;
任命张秀英、朱瑛(1975年12月生)等同志为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周永辉、端木琰等同志为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为国为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萍为金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洁、彭日峰等同志为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秦慧为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顾辉军为金山区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昱为金山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晓峰为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世敏为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
任命王晓军为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任命边亦海为金山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曹勤为金山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李翠竹为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孙浩、王君毅等同志为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滔、吴振科等同志为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程林的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成光的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平的金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娥苹的金山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许旸的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玉萍、袁振等同志的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颖的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葵的金山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裴雄卿、陆卫建等同志的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范锡峨的金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风平的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宝明的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国强的金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冯春欢的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文良的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磊的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觅觅的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美珍的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炎培的金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惠林、朱杰龙等同志的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倪志建的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屠伟忠的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许军的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顾志雄的金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秦绪南的金山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陶乐慧、汪爱军等同志的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现猛、李文等同志的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