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供水配套服务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11-17      发布日期:2023-11-17      沪水务〔2023〕9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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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水务〔2023〕927号




 

各区水务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供水企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做好涉及供水管道保护及配合迁移,在加速推进电梯加装同时有序保障供水管道运行安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

(一)加装电梯申请人

加装电梯申请人(或受委托的代建单位)应主动向供水企业进行前期征询,未明确管线情况前,严禁开挖施工。加装电梯需对供水管线进行迁移的,按规定办理申请迁移手续。

(二)供水企业

对加装电梯申请人(或受委托的代建单位)提出的征询需求应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做好日常供水管道巡查,对涉及供水管道做好监护。对管道迁移申请应及时组织力量实施并与其他工作做好衔接,确保加装电梯工作顺利推进。

二、办理流程

(一)前期征询

加装电梯申请人(或受委托的代建单位)向供水企业提交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梯工程供水设施配合申请单(附件1)。

供水企业接到申请单后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加装电梯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需保护或迁移的供水管道。

对仅涉及保护的项目,供水企业以供水设施无需迁移确认单(附件2)形式予以确认。

对涉及迁移的项目,供水企业以上水管线交底意见书(附件3)形式予以确认。

管道配合迁移

供水管道迁移由出资方作为合同主体,负责申请办理业务。

1.申请受理

申请方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业委会出具的加装电梯相关授权证明

(2)加装电梯设计图

(3)加装电梯工程供水管线配合申请单

(4)上水管线交底意见书

受理方收到资料起1天内完成资料审核,资料缺失应要求申请方补齐。

2.设计施工

申请受理材料齐全后,受理方在2天内完成现场勘察(另行约定日期除外),并完成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后3天内制定方案并编制预算,双方确认后签订合同。满足施工条件后,受理方安排人员进场施工,加装电梯的供水配套施工周期不超过8天。

3.服务评估

施工完成后,受理方主动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回访(见附件4),及时了解意见和建议,以优质、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用户的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装电梯申请人(或受委托的代建单位)在办理开工报送手续前,应先确认项目已取得供水设施无需迁移确认单或上水管线交底意见书, 并将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至区房管部门。

(二)供水管理部门将会同供水企业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巡查和保护,并依据《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影响供水管道设施安全的有关行为实施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小区加装电梯工程供水管线配合申请单

2.供水设施无需迁移确认单

3.上水管线交底意见书

4.客户满意度回访单

5.各供水企业咨询热线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3年11月17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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