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浦分局关于取保候审有关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1-07-20      发布日期:2021-08-03      沪公黄发〔2021〕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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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各单位:
    现将《黄浦分局关于取保候审有关工作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2021年7月20日

黄浦分局关于取保候审有关工作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分局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执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市局《取保候审暂行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局执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取保候审暂行规定》(试行)、《上海市公安局保证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规定由分局法制支队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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