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贤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1-08-17      发布日期:2021-08-30      沪公奉通字〔2021〕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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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奉贤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2021年8月17日
                                     奉贤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及市局决策部署,推动公安机关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完善与本区城乡社区治理相适应的新型社区警务机制,提升城乡社区治安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实本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乡社区警务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基石,是落实党对公安工作方针政策、措施要求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最初一公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明确要求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近年来,奉贤公安分局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公安现实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诸多矛盾叠加,风险挑战增多,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必须加快建立健全新型社区警务机制,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推动社区警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确保城乡社区警务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的需求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保持社区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三)坚持科技支撑。坚持人力与科技相统一,持续推动智慧公安成果在基层所队的普及应用、集成应用、综合应用,进一步提升智慧公安场景化应用能力水平,提升社区警务工作质效。
    (四)坚持专群结合。推动社区群众、社区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充实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创新完善群防群治守护网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明确社区民警职责任务
    社区民警主要承担以下五项职责任务:
    (一)管理实有人口。常态化开展辖区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基础信息采集。全面掌握辖区实有人口基本情况,动态管控重点人员,参与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分析人口动态,服务社区治理。
    (二)掌握社情民意。密切联系辖区群众和单位,线上线下结合,倾听意见和呼声。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安全隐患,加强风险预知预警预防。及时收集、掌握、报告涉及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违法犯罪的各类线索和信息。
    (三)组织安全防范。具体负责指导治保会工作,加强平安类社会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指导、监督辖区单位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等安全防范活动。推动住宅小区、开放式住宅区域、单位(楼宇)智能安防建设,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维护社区秩序。根据一线综合执法要求,按照职责做好街面巡逻防控、就近接处110警情、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依法加强辖区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新兴重点行业治安管理。参与治安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区发生重大案事件、刑事案件必到现场,依法参与处置,加强跟进回访。参与治安灾害事故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
    (五)服务辖区群众。通过入户走访、警务室接待及微信群等线上沟通形式,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掌握群众需求,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提供紧急救助。依法按规定提供公安政务便民利民服务,积极参与帮扶困难群众。以警情通报会、述职报告会等形式,定期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四、推进以人为中心的社区警务
    (一)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理念。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社会平安期待,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更高效更便捷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以“零发案”村(居)委创建活动为牵引,创建更多平安村(居)单位。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建立健全民意感知体系,对政务服务和有效警情接处等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人民满意为追求,提高社区警务效能。
    (二)强化实有人口管理服务。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协作,深化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叠加智能安防感知端应用模型,统筹协管队员、特保、社工、志愿者等力量,拓展延伸人口管理触角,精准掌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变更情况。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了解群众困难和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大入户走访宣传力度。建立入户宣传走访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依托微信警务室、微信群等方式,进百家门、建百家群,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社会脉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根据辖区治安形势,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入室盗窃、预防交通事故、拒赌防毒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更加紧密的警民联系沟通格局。
    (四)健全完善群防群治格局。推广“南桥反诈小分队”、“柘林蓝马甲”、“四团百姓老娘舅”、“海湾人房事网格化管理机制”、“西渡平安屋”等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发掘、培育一批热心公益事业、拥有地方威信的群防群治组织带头人,不断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紧紧依靠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熟悉本地情况、防范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协助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教育、普法宣传、防火监督等辅助性工作。健全“一事一奖、一案一奖”制度,推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表彰、奖励和补偿救济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的积极性。
    五、坚持把防控风险隐患的关口向社区前移
    (一)深化动态隐患清零工作。注重在社区走访、日常检查、排查清查中发现不稳定苗头、梳理不安定因素,通过线索汇集、分析研判,从苗头中发现隐患、从前兆中洞察趋势,及时发布治安预警,切实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定期梳理汇总地区突出隐患、普遍性存在隐患,向属地政府报告,争取地方政府支撑,推动落实隐患清零措施。
    (二)推动矛盾纠纷联调联控。原则上由社区民警负责本社区的矛盾纠纷调处,其他民警应急调处的通报社区民警,一时化解不了的移交社区民警跟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积极会同基层组织,帮助群众解决合理合法诉求,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推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在打开群众心结、疏导社会心理上下功夫,培育自尊自律、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把安定人心的工作做实。
    (三)落实关注人员发现管控。
    六、实现社区警务工作更加智能便捷高效
    (一)强化信息智能采集录入。
    (二)深化智能安防社区建设。动态完成封闭式小区、开放式住宅区域、商务办公楼宇、人员密集和特别关注场所智能安防建设。结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数字社区建设融入信息化规划和社区重点建设工程,充分应用数字化赋能城乡社区警务。
    (三)优化派出所系统模块集成应用。以智综系统“派出所基础工作模块”等系统建设应用为基础,组织开展操作培训,使各类系统模型更好用、更管用,使智慧公安建设成果更多惠及社区民警,进一步提升社区警务实战效能。
    七、健全完善社区警务体制机制
    (一)推进派出所“一室两队”改革。按照《本市公安派出所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一室两队”组织架构,确保统筹调剂的领导职数真正落到派出所、责任区。制定出台派出所“一室两队”运作规范,统筹综合指挥室、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日常运作,常态勤务下社区警务队承担派出所街面巡逻勤务。
    (二)配齐配强社区民警。立足警务责任区,将街面、楼宇(单位)等一线综合执法勤务纳入社区警务工作范畴。积极推动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在人口较多、治安复杂、任务较重的区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社区民警。
    (三)推动社区民警进居村“两委”班子。持续深化党员社区民警兼任居(村)委党组织副书记,推行非党员社区民警兼任居(村)委主任助理,充分发动和依靠居(村)“两委”开展治安联防、矛盾联调、维护秩序等平安社区(乡村)共创工作,推进治保主任专职化,加强居(村)委治保会组织建设。建立公安派出所与“两委”整体联动机制,协助基层党组织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对辖区内每一个治安要素底数清、情况明。
    (四)推进“多格合一”联勤联动。积极配合城运、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同步推进警务责任区与综治网格、城运网格“多格合一”工作。依托分局“萤火虫”亮灯工程,推动建立“警务工作站”、“平安屋”,视情组建“7×24”小时联勤联动队伍,依责响应风险隐患,打造一体化运行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
    (五)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加强社区民警、辅警教育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能力水平。加强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警务室与居(村)委、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推行在地区分局公用经费中保障社区警务工作经费。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奉贤公安分局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设计平安建设考核指标,积极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及派出所“一把手”要具体牵头负责本条线、本地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协调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牵头研究并协调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民警、辅警教育培训,通过邀请“枫桥式派出所”所长,市、区一级优秀社区民警授课等形式,培养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信息应用、懂群众心理和会化解矛盾、会管控要素、会处警办案、会群众工作的新时代社区民警、辅警。组织开展社区民警、辅警练兵比武,选拔化解矛盾纠纷、管控基础要素、接处社区警情、善作群众工作的标兵、能手。建立“传帮带”机制,以5%的优秀社区民警传带10%的青年社区民警,发挥优秀典型的模范示范作用,逐步提升社区民警队伍战斗力。
    (三)开展典型选树。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每两年向市局推荐若干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每年组织开展社区岗位能力练兵比武活动,择优向市局推荐优秀民警、辅警。组织对“零发案”村(居)委、“无诈社区”创建活动中成效明显、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评价高、工作成效突出的优秀社区民警的警务室进行命名,打造一批基层警务示范点。将社区民警配置比例、“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案前采集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社区警务工作考核成绩高于分局平均数,作为推荐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一级派出所的前提条件。
    (四)健全评比机制。建立健全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全员评比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奉贤公安分局即时表扬暂行办法》,及时将社区警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个人推荐到分局,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对地区分局抓派出所工作情况组织倒查,及时矫正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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