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奉贤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管辖工作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2021年8月19日
奉贤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管辖工作规定(试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逐步缩减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范围和数量,实现专业警种主办大部分刑事案件的目标、完善派出所与专业警种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分局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整体效能。
二、派出所可以办理的刑事案件范围
派出所可以办理本辖区内发生、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晰、无需专业侦查和跨境、跨省(市)侦查的刑事案件。
三、基层协作
派出所要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基础工作优势,为专业警种侦查办案、打击犯罪提供支撑和配合。
(一)有案必受、如实受案。对110警情、12345、信访、监控感知、窗口接报、工作发现、政府行政部门移交、网络发现、监所深挖等渠道接报的刑事案件,派出所应当立即规范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或推诿扯皮。在110接处警、窗口接报等过程中必须做到如实受案,严禁为控制警情而弄虚作假、体外循环。
(二)先期现场处置。对有案发现场的案件,派出所应当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负责案发现场的先期处置、初步调查、现场证据的保护接收及提取固定、秩序维持、走访目击证人等基础工作、对正在发生的犯罪、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作案现场或者有人员受伤等情况,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控制和帮助。派出所在先期受理、现场处置、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罪名或者犯罪情节不属于办理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对应专业警种侦办。
(三)协助警种办案。对发生在辖区内,由专业警种主办的刑事案件,派出所应根据工作需求,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物熟、情况熟等优势,积极配合开展情况核查、社区排摸、协助抓捕等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