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分局制定的《关于青浦公安分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分局治安支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指挥处
2021年9月6日
关于青浦公安分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青浦公安分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动态清零矛盾纠纷类隐患,严密防范因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及重大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本区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公安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民城市”根本属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深入推进动态隐患清零工作为牵引,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积极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应排尽排、应调尽调、应管尽管、应控尽控”。
(二)工作目标。及时排查发现和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有效遏制“民转刑”案件,严密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共同参与。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整合优势资源,切实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坚持全量排查、分级调解。前移防控关口,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分级落实化解措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三是坚持跟踪研判、闭环运作。动态把握、跟踪关注矛盾纠纷产生、传导、叠加、转化等各环节,打造排查发现、调解处置、移交反馈、事后回访、回溯追责工作闭环,实现全程治理,严防矛盾纠纷回潮反复、引发事端。
二、强化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密切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推动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法治思维。各单位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矛盾纠纷能调尽调,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并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更多地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社会矛盾,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维护公众利益。
(三)注重典型培育。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积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充分尊重基层首创,加强典型培育,总结提炼一批好的经验做法,着力打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