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封闭隔离社区临时党支部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1-08-21      发布日期:2021-11-15      沪公浦委发〔2021〕71 号

字号:

分局各单位: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分局多名居家隔离的民警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大战大考中守初心、担使命、战疫情。为加强组织覆盖,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成立封闭隔离社区临时党支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党支部设置及人员组成 
  成立川沙新镇界龙花苑封闭隔离社区临时党支部,由合庆派出所王**、交警支队沈**、国际旅游度假区公安处张**组成。其中,王**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成立祝桥镇祝和苑(北区)封闭隔离社区临时党支部,由祝桥派出所盛*、经侦支队金*、花木派出所秦*组成。其中,盛*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二、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以战时党建工作为抓手,协助属地派出所做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各项任务。 
  (二)落实党员“双报到”工作,在居委党组织的领导下,主动融入、积极参与联勤联动工作站建设,整合基层力量、落实联防联动等工作。 
  (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发现并调解封闭隔离期间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四)加强本临时党支部的组织领导和党员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做好封闭隔离期间防疫组织保障,规范穿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临时党支部在专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中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委员会
    2021年8月21日

分享: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