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局受立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印发日期:2021-12-03      发布日期:2021-12-07      沪公奉指通字〔202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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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各单位:
    10月13日,陆恒炯局长在市局《关于对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内部管理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督察有关情况的通报》上作出批示:对于接报受理不规范问题,请法制支队开展专项治理。分局法制支队随即围绕2021年8月至10月分局各办案单位如实受立案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梳理问题,全面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追究。现将分局受立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阶段性接报情况
    二、检查的范围及方式
    三、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四、原因分析
    (一)责任意识不到位。认定的98起如实受立案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托底以及受立案超期2方面,反映出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单位警情接报、处理、流转、监督机制运行不畅,最终导致问题的发生。
    (二)缺乏学习主动性。随着警务机制改革,部分未从事过受立案工作的民警开始承担接报工作,但面对新岗位和新要求,部分民警的学习态度不积极、不主动,教育培训“走过场”,导致在受立案工作中错误频发。
    (三)工作作风不严谨。部分民警对相关受立案工作的政策、法规掌握不是很全面,在标准把握上不严、不实、不细,遇到问题也不虚心求教,遇事往往凭经验主观臆断和分析解决。
    五、整治措施
    (一)构建问题发现、认定、调查、整改的执法监督新机制。针对本次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局法制支队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责任追究。一般问题由案管系统执法监督模块下发至相关单位;重点问题则以《执法提示单》、《纠正执法过错建议书》、《纠正执法过错决定书》等形式下发至相关单位,对相关单位执法质量考核予以扣分,并由相关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对责任民警进行问责。
    (二)督促各单位形成如实受立案制度。分局法制支队督促各接报单位根据网办数字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内执法监督模块,落实专人每日对本单位的接报以及受立案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明确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审核具体责任人。要求各单位法制员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责任领导切实履行审核、指导职责,总结、分析本单位受立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切实减少违规托底、分类错误、受案、立案超期等常见问题。
    (三)制定完善接报受立案规定。分局法制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以及市局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奉贤公安分局受案立案工作规范(试行)》,分别从接报、受理、立案、撤销案件和终止侦查环节规范受立案流程,并制作受立案流程图,让一线民警易懂易操作,切实提高基层民警接报受立案能力。
    (四)开展受立案工作培训。围绕本次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接报受立案突出问题,分局法制支队制定相应送教上门方案,深刻阐述如实接报受立案、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开展问题案例点评,让民警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受立案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促使民警提升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和接报受立案能力。本次培训共覆盖20家派出所,150余名一线民警。
    (五)继续深化法制员制度建设。分局法制支队督促各单位抓牢法制审核“责任链”,强化案件审核监督,紧盯案前、案中、案后以及网办系统下发的疑似问题反馈等各个环节,突出法制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核查受立案工作中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并且组织民警开展交流培训,切实减少受立案问题的发生。
    六、下一步措施
    (一)优化检查方式。分局法制支队要根据数字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查模式,进一步优化检查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围绕“警情、接处警现场、视音频”等要素全面开展受立案管理、网上巡查督导等工作,做到事前隐患提示、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检查通报。
    (二)完善检查体系。分局各单位要紧扣制度建设、队所融合与履职监管“三位一体”,有效构建起全警履职、上下联管的法制工作格局。分局各派出所要对本单位警情落实基层法制员和分管所领导的常态审核把关;分局各业务支队要在做好本单位受立案工作的同时,对各自条线的受立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分局法制支队除案管中心日常检查之外,要合理调配民警,兼顾案后检查和受立案问题检查,共同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提高检查效率。分局法制支队要充分利用执法监督模块数据预警功能,精简检查范围,再由民警通过电话回访、回看接处警视频等方式进行核查,切实提高检查效率。核查确认存在执法问题的,给与相关单位一个工作日进行申辩,由法制支队领导对执法问题申辩进行复核,复核认定为执法问题的,及时督导整改并纳入考评。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指挥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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