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各单位: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虹口”建设,根据市局有关全警反诈的要求,分局结合本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局全警反诈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运作制度以及各小组工作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2021年12月16日
虹口公安分局全警反诈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运作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虹口”建设,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和公安部、市局有关全警反诈的要求,结合本区深入推进全社会反诈宣传工作实际需求,建立分局全警反诈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运作制度以及各小组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打防结合、防范为主,认真履职、形成合力、综合施策、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各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提升合力,形成全警参与、全员投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全警反诈”新格局,有效扭转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态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柳国青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分局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分局全警反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警反诈办”)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虞星波任办公室主任,由刑侦支队支队长蔡剑勇任副主任,指挥处副处长钱蕾、政治处副主任陈惟君、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栋庭、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何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分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并推进分局整体工作计划;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局全警反诈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一) 综合协调组
组 长:虞星波(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蔡剑勇(刑侦支队支队长)
组 员:钱 蕾(指挥处副处长)
何 平(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王笑梦(指挥处调研科科长)
工作职责:牵头各派出所做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有效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指导各派出所做好潜在被害人见面劝阻工作;起草各类汇报材料、工作简报等;牵头梳理汇总面上整体进展情况及各阶段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负责保障全警反诈办日常运作,收集、整理、归档文件材料。
(二) 防范宣传组
组 长:张益群(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徐 峻(治安支队支队长)
组 员:陈惟君(政治处副主任)
李栋庭(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焦雪蓉(政治处宣传科副科长)
袁博方(基层指导科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防范宣传工作的策划筹备,以提高本地区居民群众防诈识骗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人为中心,紧扣工作地、生活圈、落脚点等关键要素,构建公安民警和群防群治相配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覆盖面和精准度相兼顾、外宣和内宣工作齐推进的立体化防范宣传体系。
(三) 分析研判组
组 长:俞 炜(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陈敦钦(指挥处副处长)
何 平(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组 员:韩 超(刑侦支队刑三队队长)
蒋志巍(刑侦支队刑五队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梳理工作,根据现发案的作案手法,针对被害人及潜在被害人特征,结合大数据研判,分析刻画本区电信网络诈骗易感人群的群体特征和规律特点,为全警反诈工作提供精准依据。
(四) 考核评估组
组 长:分管绩效考评工作的党委成员
副 组 长:钱 蕾(指挥处副处长)
陈惟君(政治处副主任)
邱 佳(专项办专职副主任)
组 员:韩 超(刑侦支队刑三队队长)
袁博方(治安支队基层指导科科长)
工作职责:根据市局考核评定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警反诈工作考评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根据考评结果进一步落实激励奖励机制,加大先进典型挖掘力度,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全面提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待分局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出台,相关负责人员明确后,考核评估组正副组长、组员架构情况予以相应调整。)
(五) 督导检查组
组 长:陈 昱(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 组 长:颜庭皓(督察支队支队长)
组 员:杨 恺(督察支队副支队长)
韩 超(刑侦支队刑三队队长)
袁博方(治安支队基层指导科科长)
工作职责:督导各单位全警反诈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定期通报相关督察情况;对本区发生的百万元以上和财会人员被骗等重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防范工作进行倒查追责。
今后,分局全警反诈各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
四、分局全警反诈运作制度
(一)专人联络制度。分局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分局全警反诈办具体联络对接。
(二)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全警反诈办”主任主持,听取发案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报告,协调落实阶段性工作和专题事项。
(三)任务单制度。根据分局全警反诈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及分局领导有关指示、批示要求,向各单位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并跟进任务落实推进情况。任务单由全警反诈相关工作组研拟并下发。
(四)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全警反诈相关工作组。
(五)督办制度。督导检查组根据分局全警反诈工作总体部署要求,以及分局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书面通报。
分局全警反诈防范宣传组、分析研判组、考核评估组、督导检查组,分别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措施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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