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2-01-14 发布日期:2022-01-14 长宁〔2022〕1 号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负责发生在辖区内(除市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管辖案件外)的、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举报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全区经侦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收集、分析和研究,制定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和措施,提出防范工作工作建议等;负责食品药品环境生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承办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