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闵行公安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等事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5-17      发布日期:2022-05-20      沪公闵发〔202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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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各单位:
    根据市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局信访工作的领导,推动公安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作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处信访办),由分局党委委员、指挥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察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二、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分局党委领导下,负责本区公安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履行以下主要职责:督促落实上级党委和分局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推动普遍性信访问题的化解。
    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任务和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筹备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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