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清理整治非法警用装备专项工作方案

印发日期:2023-04-14      发布日期:2023-04-17      沪公普发〔2023〕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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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按照市局部署要求,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治非法警用装备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警用装备是人民警察专用物品,具有专用性和严肃性,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用装备,严重影响人民警察执法形象有效维护人民警察形象,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二、工作职责
    (一)治安支队:负责会同警保处牵头开展专项工作,会同相关警种、部门全面搜集涉及非法警用装备的违法犯罪线索,会同警保处、督察支队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穿着仿制警服及警用装备行为。牵头刑侦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和各派出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二)警保处:负责会同治安支队牵头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检查警服生产目录企业,规范警服生产销售管理秩序;组织开展仿制警服判定,协调装备产品鉴定送检。
    (三)政治处: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开展宣传,反映分局清理整治成效,教育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涉警用装备违法犯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稳妥处置引导因非法使用警服等警用装备引发的敏感舆情;配合警保处做好警用标志鉴定工作。
    (四)督察支队:负责会同治安支队、警保处组织开展社会面巡查,纠察非法穿着仿制警服、非法持有、使用警用装备行为,及时移送相关线索。
    (五)刑侦支队:负责依法打击穿着警服或仿制警服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法制支队:负责为相关部门执法办案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七)网安支队:负责搜集网上非法销售仿制警服和警用装备线索,依法约谈、查处问题突出的平台网站,清理下架违法违规商品,视情通报治安支队、警保处进行线下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清查收缴,严防非法使用。治安支队、警保处、督察支队及各派出所要组织对医院、学校、大型企业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保安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及群防群治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检查治安保卫人员、保安员及其他安保人员、安检人员等规范着装和装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中发现穿着颜色、款式、图案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同或相似的制式服装,以及配备标有“警察”“Police”“特警”“特勤”等字样或“警徽”图案的防卫棍、盾牌、头盔、防弹衣等装备,要依法责令改正,予以收缴、处罚。
    (二)强化源头排查,严防非法制售。治安支队、警保处、网安支队及各派出所要对照《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全面排查检查警服生产销售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计划报备、定期检查等日常监督机制,严密生产销售流向监管,严防违法违规制售。要重点检查警服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生产,是否存在向公安机关等特定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销售,是否开设网站、网店向不特定社会对象销售,依法收缴非法物品,视情按程序逐级报请上级部门取消警服生产资格。要强化对非警服目录的服装生产企业和服装批发市场、劳保用品市场等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严防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三)深化网上清理,净化网络环境。治安支队、网安支队及各派出所要加强对电商平台、“安防公司”“劳保公司”网站、涉警公众号等的集中排查,清理下架仿制警服、仿制警用肩章、标有“特勤”“执勤”“治安”的臂章、标有警徽的防卫棍、盾牌、防弹(刺)服、头盔和手铐等非法商品,依法打击处理以保安服、工作证等名义私下销售警服、警官证等警用装备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问题多发的网站要依法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屡查屡犯的,要依法处罚,全面铲除违法犯罪网络滋生土壤。
    (四)严格依法办案,形成有效震慑。治安支队及各派出所要围绕非法生产、销售环节强化线索摸排,集中梳理一批非法制售警用装备案件,全面查清生产厂家、销售商家、贩卖网络,全力铲除非法制售源头,斩断勾联网络,依法打击处理涉案人员,依法收缴非法物品。刑侦支队及各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穿着警服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诈骗行为,有效维护人民警察形象。要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切实形成强大震慑效应。需要对警服及警用装备鉴定的,可向警保处提出。
    (五)建立监督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治安支队要牵头各派出所以此次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机构规范日常着装,严防穿着仿制警服、使用警用装备问题发生。要常态化开展保安员着装和装备配备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保安从业单位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主动整改纠正不按规定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或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装备配备不规范等问题,切实维护保安队伍良好形象。
    (六)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治安支队、督察支队及各派出所要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宣传教育,告知穿着仿制警服及持有、使用警用装备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督促相关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抵制非法穿着使用行为。政治处、治安支队及各派出所要结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梳理一批典型案事例,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后向社会公布,以案释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对涉及警用装备的重大案事件,要严格落实“三同步”“四方会商”机制要求,稳妥做好信息发布,严防形成负面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局各相关部门、警种要强化情报线索流转、案件调查取证、涉案物品鉴定、法律适用、网上舆情管控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收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信息。专项工作中要注重收集报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打击、清查、宣传等相关工作图片和视频资料。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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