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各单位:
现将分局制定的《2023年长宁公安分局绩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分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长宁公安分局绩效考评方案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分局各单位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激励引导作用,有效推动长宁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结合分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争先创优、争创一流”主基调,紧扣市局党委中心工作,立足公安部、市局关于“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要求,结合情指行一体化,牵引推动新型警务机制改革,形成长宁公安现代警务机制体系,助力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聚焦中心。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兼顾各方需求,聚焦分局中心任务,凸显核心业务工作,准确制定目标,引导分局各项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紧扣实际,分组分类。研究制定地区派出所与治安派出所分组考核方法,倡导公平良性竞争,发挥优势资源,形成亮点特色。
(三)过程管理,责利对等。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各考核项目,业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承担主责主业,同时加强对派出所的支撑指导,考核上实行与派出所绩效捆绑。
(四)强化督导,争先创优。加强规范过程管理,定期反馈考评数据,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开展有效整改。按照“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综合运用考评结果,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三、组织领导
分局绩效考评工作在分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分局“目标办”具体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评对象和内容
分派出所、业务部门两组考评。
(一)派出所,考评内容设置整体防控成效、精整打击整治、基层基础建设、执法规范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外部评价及自主性项目七大板块。
(二)业务部门,考评内容为牵头完成市局绩效考核任务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特色亮点工作等内容。
五、考评方法
根据分局绩效考评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各单位采取月度通报、季度评比(适用派出所)、年度总评的考评方式。承担数据统计责任的部门于每月27日前将统计数据(截止当月25日)报分局“目标办”,由“目标办”及时汇总审核后,在分局主页“目标管理”栏目内予以公示。
六、考评等次
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发生以下情形的,经分局党委审定,相关单位年度考评等次可以上调:
1.在服务地区发展、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领域中,为分局争得较高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上调年度考评等次;
2.在公安部、市局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中成绩显著,排全市前三名的,可以上调年度考评等次;
凡是触及扣分项内“否决条款”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并下调年度考评等次。
七、考评结果运用
(一)作为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考评结果与各单位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挂钩,对连续两年未完成目标任务且在市局或分局考评中排名末尾的单位领导班子,采取岗位交流、任期调整、取消评优资格等措施。所在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该部门主要领导评选优秀公务员及年度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作为评选集体先进的重要参考。年度集体表彰奖励单位原则上从优秀等次单位中产生。向市局推荐申报记功奖励的单位,由分局党委审定后申报。同时,与派出所年度等级评定相结合,考评结果作为参与申报派出所等级评定的参考依据。
(三)作为分配年度个人表彰奖励额度的重要依据。根据各单位评定等次,以参加公务员年度考核人数为基数,按比例予以分配。
八、本方案由分局“目标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