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分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5-23      发布日期:2023-05-25      沪公长发〔2023〕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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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各单位:
    现将分局制定的《长宁分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立即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2023年5月19日       
                      长宁分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长宁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分局从即日起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防止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长宁公安分局成立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民牵头,治安支队具体负责,各派出所共同参与的行动专班,工作专班在治安支队下设办公室,具体制定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推进、督查检查、汇总上报等任务,稳步推动隐患治理,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
    1.深入排查居民小区火灾隐患,重点排查老旧小区公共厨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等易发生燃气泄漏、电路短路的重点部位,会同居委、物业等多方力量全面梳理整改老化电器线路、设施设备、燃气管道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2.全面排查沿街商铺、餐饮场所,特别是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较频繁的餐饮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违法行为,坚决用足用好责令“三停”、罚款、警告等处罚手段的刚性执法,督促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确保将“发现隐患—督促整改—长效清零”的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3.对全区独居老人进行按照其健康状况、安全习惯、居住环境等要素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实行“一人一档”分类造册,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上门开展帮扶,特别是针对安全用火用电和规范吸烟行为等进行宣传提示。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3.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检查方式
    (一)组织基层排查。治安支队要及时针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开展专题培训。各派出所要广泛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移交辖区消防救援支队,并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二)加强执法检查。要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分期分批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五、工作步骤和重点任务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改、督促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治安支队、各派出所要积极开展精准执法督改,提升行动成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治安支队牵头各派出所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发动,进一步细化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中旬至8月底前)。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商户、社区等单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每月按规定主动报告。同时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开展帮扶指导,推动企业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三)督促整改阶段(2023年9月1日至11月底前)。各单位要每月汇总分析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采取定期与专题、正向与反向相结合方式,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回头看”,切实确保隐患得以整治,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适时召开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挂牌督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要聚焦重大隐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必要的执法数量,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质量,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开展针对性排查检查,加强入户宣传教育,提高排查整改隐患能力。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今年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研究治本之策,切实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强化联席制度。要务必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畅通信息渠道,配合区相关部门研判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筛查,找出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最不放心单位场所,制定针对性和具体化的防范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依托“警民智联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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