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兴产业片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沪府规划〔2023〕57号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关于报请审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兴产业片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兴产业片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单元规划”)。请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底线约束要求
落实上海市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土地、环境、安全等底线,实现资源能源环境紧约束条件下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至2035年,新兴产业片区规划常住人口2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3.92平方公里。根据城镇建设用地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不大于17.12平方公里。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至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80.6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06.45公顷。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至2035年,划定生态空间面积68.25平方公里,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9平方米/人。规划河湖水面率11%。
实现一体化的水资源、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不断完善防灾减灾系统规划与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二、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格局
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家战略要求和“新城发力”重要战略部署,将新兴产业片区打造成为城乡融合的前沿阵地、产城相依的创新之城和蓝绿共存的田园之城。规划构建“一轴两片,一环三心”的总体空间格局。
加强城镇统筹服务功能,辐射带动郊野地区发展,鼓励农村居民点向城镇集中,实现设施共享集聚。至2035年,开发边界外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278.56公顷以内。
坚持公交优先,构建区域统筹、多式协调、层次分明、快慢有序、集约高效、低碳生态的高品质综合交通系统。至2035年,规划全路网密度达8.0公里/平方公里。形成“公共交通+慢行交通”主导的绿色交通模式,轨道交通(含中运量)站点600米建设用地覆盖率达到50%。
三、优化提升空间品质和生活质量
严控住宅总量,优化住房结构,重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适度提高重点转型地区和轨道交通站点600米覆盖范围内的租赁住房比例。规划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约461公顷,住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67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住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57万平方米。规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新增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0%。
加快建设一批代表上海、辐射长三角的高能级公共服务设施。在15分钟社区生活圈标准基础上,适度提升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2035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156.26公顷,其中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5.52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5.92公顷,基础教育设施用地74.82公顷。文教体卫、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100%。
规划打造多层次、网络化、人性化、全覆盖的公共空间,形成“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的多层次公园体系。至2035年,落实3处地区级公园和一批社区级公园,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开放空间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不低于90%,骨干绿道长度达到45公里。
四、处理好近远期发展关系,体现新片区特色
近期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落地,紧密衔接“十四五”阶段性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同时,做好空间远期发展。
单元规划是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重要抓手,新兴产业片区各项规划建设行为须服从单元规划统筹安排。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加快推进下层次的各项规划,落实单元规划所确定的各单元用地控制、居住人口、主导功能等主要内容,推进落地实施。发挥单元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加强对产业、住房、绿化、交通等专项的指导。鼓励多方参与规划、实施和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单元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规划资源局和临港新片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单元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