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交通委制订的《金山区关于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先行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金山区关于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先行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金山区作为全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行示范区。金山区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行示范工作是立足发展新阶段,推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金山区将依托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的实践经验和管理优势,做好贯彻落实《条例》先行示范工作,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抓国家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资源要素优势、产业先导优势、场景应用优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华东无人机基地(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为依托,鼓励先行先试,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新高地。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依托华东无人机基地(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在金山全域先行先试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保障飞行用户安全、高效、准点飞行,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需求有响应、飞行服务有保障、飞行管理有监督。在2025年前,建立完善一套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体制机制,建成一个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发展,聚集行业规模效益,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成果支撑和实践经验。
二、组织架构
(一)工作专班
建立金山区贯彻落实《条例》先行示范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产业和建设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工作专班由区交通委、新金山发展公司(华东无人机基地)、公安金山分局、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科委、区投资促进办、区城运中心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研究和决策全域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先行示范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无人机飞行管理、适飞空域的划设管理、城市运行治理场景应用、公共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管理、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规划、无人机产品市场经营管理以及低空飞行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
(二)办公室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立“双主任制”,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委和新金山发展公司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负责推进贯彻落实《条例》先行示范的有关工作,牵头制定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督促落实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统筹协调推进先行示范工作。
(三)1中心+N工作组
1.飞行服务中心。新金山发展公司(上海金山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推进落实飞行管理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主要负责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各类飞行活动的管理,审核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情况,对接民航、军方等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飞行规则,提供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计划报送、飞行实时监视、空域调配、数据存证以及飞行安全知识宣贯等服务,通过监视系统、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等手段监控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情况,实时观察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态势,确保各个阶段飞行安全,保障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2.空域协同管理组。区交通委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推进落实适飞空域划设协同管理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主要负责做好适飞空域的划设、调整等空域协同管理工作,协助飞行服务中心做好飞行管理机制运行。
3.城市运行工作组。区城运中心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推进落实无人机在城市运行、治理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主要负责打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平台与城运平台的信息对接通道,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应用,将无人机政务示范应用纳入城市治理数字化示范场景,实现飞行服务“一网统管”。
4.公共安全工作组。公安金山分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推进落实公共安全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主要负责查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制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违法行为,对监管系统发现的各类无人机违规飞行活动实施处置,对各类飞行事故及飞行活动造成的衍生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协调维稳、宣传等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处置及维稳,会同区科委协调处理无人驾驶航空器低空航线电磁干扰等工作。
5.应急管理工作组。区应急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推进落实应急管理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主要负责对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监管,针对无人机运行过程中造成的衍生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推进低空飞行快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低空飞行在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应用。
6.产业发展工作组。区经委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推进落实产业发展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主要负责拟定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与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培训服务、创新营运等相关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工作。
7.设施规划工作组。区规划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推进落实低空飞行基础设施规划方面的先行示范工作。主要负责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编制本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编制本区低空数字空域图;推动低空飞行在国土资源勘查等方面的应用。
三、运行机制
(一)飞行管理机制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授权委托飞行服务中心(即上海金山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负责金山全域无人驾驶航空器各类飞行活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飞行信息数据采集、飞行计划报送、实时监视、空域调配、数据存证等飞行管理)。
(二)协同配合机制
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明确空域管理、计划申报、动态监视等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形成飞服、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管理、文旅、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空域及航线由飞服中心统一进行管理,软硬件资源和航空安全信息共享给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各部门通过飞服中心提供的数据,根据各自职责需要进行提取。
(三)促进发展机制
建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促进机制,以产业发展工作组为主导,会同其他成员单位,重点围绕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及零部件、关键系统、航空材料等产业基础领域,引进培育重点企业,加快集聚上下游协同企业,产业链优化布局,提升集群服务组织能力和水平,有序推进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培育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主要任务
(一)形成部门协同运作机制
充分发挥“1中心+N工作组”的协同管理机制作用,形成以飞行服务中心为主,以空域协同管理组、公共安全工作组、应急管理工作组、产业发展工作组和设施规划工作组协同运作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格局,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计划报批、飞行监控、应急处置等全过程监管。
(二)构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
研发完善金山全域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平台,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用户提供飞行计划服务、航空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告警和协助救援服务,实现飞行服务“一网统管”。在2025年前,实现基于UTMISS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深度开发集成的无人机飞行服务“一网统管”平台。
(三)加快低空应用场景拓展
着眼低空经济未来发展趋势,实现飞行管理服务和低空应用场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加快拓展无人机专业化应用场景,发展中大型无人机,拓展物流、农林植保等市场应用;加快发展超长续航无人机,探索海上风电、电网、油气、气象等巡检和测绘应用。加快发展极端环境专用无人机,增强抗风和平衡能力。加强政务示范应用,将无人机政务示范应用纳入城市治理数字化示范场景,推动无人机在巡检、安防监控、应急、农林植保、测绘与地理信息、气象等领域的政务应用。
(四)形成“一揽子”的制度创新
通过贯彻落实《条例》先行示范实践,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公共管理服务、空域协同管理、公共安全防范、应急处置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以及场景应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一揽子”的制度创新,建立军民融合、民航与地方协同、多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和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对接市级部门,从市级层面在审批授权、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金山区一定的支持,制定出台相应的先行示范配套政策。审批授权方面,充分利用现行政策,积极争取军民航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授权,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上海金山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负责金山空域的日常飞行运行申报。场景支持方面,鼓励支持商业化融合发展,整合搭建金山区统一的政企无人机应用需求平台,率先在金山区开展场景应用服务。资金支持方面,落实好市级相关先行示范配套政策和产业支持政策,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飞服中心软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
(二)加强基建保障
坚持集中式、分布式布局相结合,推进专用机场、起降点一体化管理服务,强化无人机调度、导引、起降、维护等功能保障。在市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无人机专用机场规划选址方案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土地资源要素筹备、投资主体确定等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做好国内首批智能化无人机专用机场布点、建设等工作。加快分布式起降点网格化布局,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区镇域、不少于12个的分布式无人机标准起降点及若干个飞行服务站。
(三)加强责任落实
工作专班要及时发现和统筹研究解决贯彻落实《条例》先行示范工作中的问题,指导专班成员单位做好各自条线的先行示范工作。飞行服务中心和空域协同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产业发展、设施规划等六个工作组要强化落实责任,加强协同合作,整合资源统筹,发挥协同管理机制优势,增强相互间的组织协调,确保贯彻落实《条例》先行示范工作落地见效。
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