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公园实行24小时开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12-19      发布日期:2023-12-19      沪绿容〔2023〕4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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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更好地提升 24小时开放公园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性,依据《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园文明游园守则》(2018版)《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及本市城市公园延长开放相关文件等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城市公园实行 24小时开放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上海市城市公园实行24小时开放管理指引

(试  行)

  近年来,逾六成的城市公园实行 24小时开放,有效满足了市民对公园开放共享的新需求,彰显了公园的公共属性,促进了绿色空间的开放、共享和融合,受到市民游客的广泛好评。与此同时,随着 24小时开放公园数量增多, 夜间群体活动、音响设备等引发的噪音矛盾以及夜间安全等管理问题逐步凸现。为更好地提升 24小时开放公园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性,依据《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园文明游园守则》(2018版)《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及本市城市公园延长开放相关文件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做好开放准备)

  1.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评估公园 24小时开放的必要性、可行性,广泛听取属地街镇、社区、周边居民意见和需求,综合研判,对暂不具备开放条件或必要性不充分的公园,应尊重客观事实,暂缓开放。

  2.制定方案,建立管理制度。拟实行 24小时开放的公园,所属区绿化主管部门需制定具体开放方案,明确属地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 24小时开放公园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安全优先,完善各类设施。鼓励结合公园整体改造、局部提升等途径完善公园安防设施,确保照明系统、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等正常使用,重要区域监控系统覆盖到位,保证夜间清晰可识别。有条件的公园可增设安防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化安全巡查设备及有荧光显示功能的警示标志等。

  4.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告。开放前应通过多种媒介提前发布公告,在公园出入口或显著位置公开告知游园管理细则。

  第二条(加强日常管理)

  5.科学划定开放区域。24小时开放公园不需全部拆除围墙,可通过增加或局部放大出入口等方式提高通行便捷性。对于紧邻居民区、生态敏感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不应夜间开放的区域,可通过划定夜间开放区、非开放区的方式进行分区管理,避免对公众、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

  6.加强部门联动。公园管理机构需落实公园园容园貌、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主体责任,加强与属地公安、城管、街镇等部门沟通协调,将 24小时开放公园纳入街区巡查范围,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 24小时开放公园有序、安全。

  7.严格噪音管理。公园管理机构可因地制宜设置噪音敏感控制区(或静音区),加大噪音管理宣传告知,倡导市民

  夜间游园以散步和纳凉等相对安静的休闲方式为主。加大巡查检查,落实和执行好每日 22时至次日 6时,公园中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要求。

  8.提升夜间服务保障。具备条件的园内厕所,实行 24小时开放。运动健身等各项设施开放时间需公示醒目,夜间不提供有动力游乐设施服务。公园出入口或显著位置需公开夜间应急联系方式。

  第三条(强化支撑保障)

  9.确保经费投入。各区绿化主管部门应坚持节约优先原则,科学测算水、电、人力等成本,向有关部门提出经费申请予以保障。

  10.加强管养配备。进一步健全养护队伍,充实夜间安保、保洁力量,加强对水面、假山、游乐设施等区域的巡查,做好夜间安保、保洁等管养人员培训。

  11.鼓励购买保险。综合研判公园 24小时开放可能涉及的安全事故、人员伤害等风险,鼓励通过增加公众责任险险种等途径降低管理成本。

  第四条(倡导文明游园)

  12.不擅自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不涂写、刻画,张贴、散发小广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市容环境的其他禁止行为。

  13.不提倡开展夜间团队游园活动,确有需求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4.依据《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园文明游园守则》(2018版)等,加强游客文明游园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五条(其他)

  15.各公园管理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市公园有关管理规定及本指引,制订游园管理细则。

  16.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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