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奉贤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4-04-07      发布日期:2024-04-08      沪府规划〔2024〕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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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上海市奉贤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沪府规划〔2024〕60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奉贤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及所附文本收悉。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原则同意规划总量指标。规划至2025年,奉贤区规划机构养老服务设施46处,床位数合计10094张;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0处,建筑面积不低于7.21万平方米。规划至2035年,奉贤区规划机构养老服务设施57处,床位数合计14236张;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60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1.05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总体空间布局结构。规划根据老年人口分布调整优化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升养老床位供需的空间匹配程度。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实现居住社区全覆盖为目标,提出四类指引策略,对各街镇机构养老设施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空间引导。

  四、请奉贤区政府会同民政部门根据养老设施规划总体目标,制定养老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养老床位建设项目落地。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做好与规划土地、民政、环保、消防、卫生、住房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推进规划养老设施全面落地。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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