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宝山区罗店镇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印发日期:2022-03-10      发布日期:2022-03-11      沪水务〔2022〕1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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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155号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宝山区罗店镇2019年都市现代化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部分工程内容调整及变更设计的请示》(宝水建管〔2021〕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原则同意调整直北流(桩号K0+968—K1+364段)水系沟通方案,增加密排木桩护岸60米,增加土方1877.25立方米,相应调整5#桥位置;取消昌西头、陈家外宅沟244米河道整治,减少密排木桩护岸441米、土方3084.02立方米、绿化2735.82平方米;罗南河按现状河口实施,减少土方3410.72立方米等。

二、结合后续水系调整方案,原则同意牛房子河向东与直北流沟通,新增实地开河80米,增加密排仿木桩护岸160米、土方3380.98立方米等;取消长田中心宅沟(桩号K0+000—K0+070段)河道整治,减少密排木桩护岸93米、密排仿木桩护岸38米等。

三、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小塘子河等4条河道708米B型护岸桩基础由单排灌注桩变更为双排仿木桩;2#桥基础由搅拌桩变更为方桩,桥两侧衔接护岸由波浪桩变更为仿木桩,并采用干砌块石护坡加固。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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