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朱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7-19      发布日期:2022-07-19      长府〔2022〕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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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朱虹同志为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满);

任命方玲姬同志为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满);

任命陈洁同志为长宁区民防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

任命惠文晔同志为长宁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

任命金恺同志为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满);

任命陈勇同志为上海市西郊学校校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任命李东为上海市同仁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任命叶笑樱同志为长宁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区文物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任命陈军为长宁区青少年业务体育学校校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任命洪飞飞同志为长宁区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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