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4-28      发布日期:2023-04-28      虹府办发〔202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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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23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8

 

 

2023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力打造“上海北外滩、浦江金三角”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强化需求牵引和平台支撑,加快政务公开职能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展示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在全生命周期中关切的政务公开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努力提供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

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强化制度保障,提高公开质量,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坚持强化数字赋能。加强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平台智能发展,探索应用数字科技,提高政务公开数智化水平。

坚持创新发展并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依托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务公开现代化,构建“公开即服务”新发展格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总体部署和本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加速政务公开提质增效,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2023年,基本构建起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探索以政务公开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多元化的政民互动渠道更畅通、效果更显现。加快形成更多具有显示度、影响力的亮点特色,使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感受度、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聚焦发展需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专题公开

1.着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加快凸显核心承载功能,在落实“三大任务”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全市推进“五个中心”建设中主动作为、勇担重任,并及时公开本区相关政策制度、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加强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绿色金融、低碳技术等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金融工作局、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2.持续强化北外滩开发建设专项信息公开。优化专属页面设置,围绕北外滩“三年出形象、五年塑功能、十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重点公开专项规划、相关政策、工作推进和媒体报导等信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等合作交流平台,发挥“企航北外滩”等特色品牌作用,进一步提升北外滩显示度、影响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北外滩开发办、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

3.打造公平便利的投资和营商环境,推动信息集成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规范推进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减税降费、成果奖励等方面信息公开。聚焦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和绿色低碳、新能源等新业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度和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集中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加大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23个领域市场主体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推介和解读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投促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二)围绕改善社会民生强化信息公开

4.加大住房保障、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力度。守住民生底线,规范推进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强化配套政策解读和申请辅导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教育局)

5.做好就业、养老、托育等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切实用好“人人乐业”“乐业虹口”等就业服务平台,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做好稳岗就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和服务信息的集成发布、宣讲解读和精准推送。聚焦公众“急难愁盼”,持续推进实事项目信息公开,重点落实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动态更新。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局、各街道办事处)

6.深化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持续擦亮“文化三地”品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会客厅”系列打造等信息公开。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和标准。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虹口欢乐节”等节庆活动,以及上海赛艇公开赛等赛事服务活动的宣传推广。深化“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商务委、区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围绕打造高品质生活深化主动公开

7.聚焦城区有机更新和空间品质提升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公开零星旧改计划、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等信息。加大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力度,加强宣传解释。围绕北外滩公共空间品质持续优化,主动公开滨水景观建设、岸线布局优化等信息。及时公开“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和工作成果信息。深入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圈”建设情况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虹口城区吸引力和生活体验感。(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北外滩开发办、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

8.抓实生态宜居环境改善信息公开。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时公开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和试点示范进展情况。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降碳改造措施的宣传和解读。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和成果展示,持续引领城市新时尚。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做好典型案例的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

(四)围绕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信息公开

9.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加强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燃气、消防、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应急预案公开和预警提示,紧抓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发布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以及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0.规范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信息公开。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碳排放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围绕保障人民切实利益,规范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内容公开,通过采取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等相关部门)

11.持续推进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项目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深化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试点。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推动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相关单位)

12.增强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透明度。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探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单位信用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集成规范发布有关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三、着眼公开实效,聚势赋能政策公开服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和政策集成

13.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优化政策文件标签目录,构建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持续提高标签分类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各单位在发布政策时,要严格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4.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建设。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机制,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5.推进政策集成发布。根据本市工作要求,贯通市、区主动公开公文库,实现市、区、街道主动公开公文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根据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依托本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重点选取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二)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16.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切实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以用户视角对政策进行权威解读,重点做好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政策解读“搬运”政策原文。围绕“看得懂”,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愿意看”,创新解读形式,直观传达政策意图,有效提升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的社会关注度。打造“路标”政策解读系列专题品牌,凸显政策惠企利民功能。各单位在制作多元化解读材料和开展解读活动时,要用足用好“虹口区政务公开数字解读官”元素,助力政策有效落地,塑造虹口政府部门对外统一形象。各部门、各街道全年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70%。(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7.做好政策预解读和跟踪解读。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策草案解读,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文件均须开展草案解读。政策出台后针对普遍关注点、疑惑点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动态跟踪解读。(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8.探索政社协同、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制文单位要加大重要政策的辅导力度,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渠道,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确保兑现标准直通基层一线、直达政策受众。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开展政策宣介和辅导。建立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国家和市、区各级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动政策咨询服务合力聚势

19.强化线上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优化政策发布页面设置,增设留言板功能,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制文单位要加强对政策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便利市民群众直接点击跳转至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0.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平台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较好发挥引导服务、解释疑惑等作用。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单位要梳理提炼常见问题清单,汇总形成本区政策咨询知识库,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高频咨询事项,要及时反馈制文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优化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城运中心、区民政局、各政务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承办单位)

21.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强化政策一揽子发布和精准推送,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对应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持续优化“两页”推送中台系统功能,实现“政策找企业、政策找人”。结合“千人(企)千面”和多行业“一业一档”建设,不断完善群体“画像”,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探索主题政策订阅推送等增值服务。形成“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多方联动、定向精准推送政策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制文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接续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城运中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2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的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畅通政企政民沟通渠道,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机制,灵活采用走访调研、专题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3.紧扣重点节点推动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研究确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内进行一次事项目录调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聚焦年度重点工作,突出新形势新要求,编制并同步公开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目录超链接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条件成熟的可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4.持续强化决策制定全过程公众参与。拓展公开征求意见渠道,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服务点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综合选用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赓续“开门决策”理念增强决策透明度,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扩大参与的覆盖面和多样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5.不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继续发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做好留言选登。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通率和响应速度,规范、畅通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与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注重办理实效。加强办理结果应用,持续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办件回访、评价和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切实提升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质量(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6.持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高质量举办8月份“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集中展现政府为民履职、为企服务实际行动。重点围绕北外滩开发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实事项目等公众关切领域和重点民生事项,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持续深化品牌效应。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观摩体验、问卷调查等便民互动环节,有序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严把标准规范,夯实工作基础

27.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科学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8.强化重点政府信息管理。继续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并以数据对接方式同步推送至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尽公开”,确保本区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0%,所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5%。全面完成历史公文转主动公开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9.持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动态更新和完善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开发运用,探索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巩固延伸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做好信息更新,确保社会公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持续推进本区居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地落实,推动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0.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夯实日常巡查与维护机制,确保“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融合共享。(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1.做优做精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专区。切实发挥政府公报作为权威信息标准文本的作用,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同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加强政府公报数字化应用,强化数字公报服务功能。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咨询、集中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根据群众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服务点)建设创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政务公开服务,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北外滩集团、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2.规范高效推进依申请办理。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畅通申请渠道、严守答复时限。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适时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六、紧扣任务落实,强化监督保障

33.加强组织协调抓机制好发挥本区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4.强化指导培训抓提升。实主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解决相关业务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抓好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公文库建设、政策公开服务等重点专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灵活运用集中授课、上门辅导、跟班轮训等多种方式,强化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的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5.优化外部支撑强监督。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社会代表等第三方力量作用,探索设立政务公开观察站聘请政务公开观察,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解决、重大决策实施开展监督评价、建言献策。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专项评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6.加大督查考核抓落实。优化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政务公开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使基础工作务实化推进、重点工作高效化运行。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不低于4%的比重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本工作要点印发后,各单位要全面对标、逐项分解、创新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附件:2023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虹口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和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加快凸显核心承载功能,在落实“三大任务”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全市推进“五个中心”建设中主动作为、勇担重任,并及时公开本区相关政策制度、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区金融工作局、区商务委、

区投促办、各相关部门

全年

2

加强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绿色金融、低碳技术等领域的对接合作。

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各相关部门

全年

3

加强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领域信息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全年

4

优化专属页面设置,围绕北外滩“三年出形象、五年塑功能、十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重点公开专项规划、相关政策、工作推进和媒体报导等信息。

北外滩开发办、

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全年

5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等合作交流平台,发挥“企航北外滩”等特色品牌作用,进一步提升北外滩显示度、影响力和吸引力。

区投促办

全年

6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

全年

7

规范推进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减税降费、成果奖励等方面信息公开。聚焦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和绿色低碳、新能源等新业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项目推介。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区科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投促办

全年

8

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度和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区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部门

全年

9

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集中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加大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23个领域市场主体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推介和解读,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全年

10

守住民生底线,规范推进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强化配套政策解读和申请辅导。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全年  

11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区教育局

全年

12

切实用好“人人乐业”“乐业虹口”等就业服务平台,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做好稳岗就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和服务信息的集成发布、宣讲解读和精准推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退役军人局、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13

聚焦公众“急难愁盼”,持续推进实事项目信息公开,重点落实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动态更新。

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14

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

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年

15

持续擦亮“文化三地”品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会客厅”系列打造等信息公开。

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16

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和标准。

区商务委

全年

17

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虹口欢乐节”等节庆活动,以及上海赛艇公开赛等赛事服务活动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推广。深化“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

区体育局

 全年

18

规范公开零星旧改计划、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等信息。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建设管理委

全年

19

加大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力度,加强宣传解释。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20

围绕北外滩公共空间品质持续优化,主动公开滨水景观建设、岸线布局优化等信息。

北外滩开发办

全年

21

及时公开“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和工作成果信息。深入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圈”建设情况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虹口城区吸引力和生活体验感。

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

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22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时公开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和试点示范进展情况。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降碳改造措施的宣传和解读。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

全年

23

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和成果展示,持续引领城市新时尚。

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24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做好典型案例的公开发布。

区生态环境局

全年

25

加强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燃气、消防、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应急预案公开和预警提示,紧抓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

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

全年

26

及时发布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以及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区建设管理委、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全年

27

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信息公开。

区建设管理委

全年

28

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碳排放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

区国资委、区建设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

全年

29

围绕保障人民切实利益,规范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内容公开,通过采取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全年

30

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项目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深化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试点。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全年

31

推动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审计局、各相关单位

全年

32

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

全年

33

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育局

 全年

34

探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单位信用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集成规范发布有关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全年

35

优化政策文件标签目录,构建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持续提高标签分类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

区政府办公室

全年

36

各单位在发布政策时,要严格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37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机制,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38

根据本市工作要求,贯通市、区主动公开公文库,实现市、区、街道主动公开公文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全年

39

根据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0

依托本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重点选取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全年

41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切实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以用户视角对政策进行权威解读,重点做好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政策解读“搬运”政策原文。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2

围绕“看得懂”,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愿意看”,创新解读形式,直观传达政策意图,有效提升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的社会关注度。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3

打造“路标”政策解读系列专题品牌,凸显政策服务企业功能。

区政府办公室

二季度

44

各单位在制作多元化解读材料和开展解读活动时,要用足用好“虹口区政务公开数字解读官”元素,助力政策有效落地,塑造虹口政府部门对外统一形象。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5

全年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70%。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6

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策草案解读,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文件均须开展草案解读。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7

政策出台后针对普遍关注点、疑惑点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8

制文单位要加大重要政策的辅导力度,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渠道,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49

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确保兑现标准直通基层一线、直达政策受众。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0

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开展政策宣介和辅导。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1

建立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国家和市、区各级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2

优化政策发布页面设置,增设留言板功能,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制文单位要加强对政策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3

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便利市民群众直接点击跳转至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4

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平台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较好发挥引导服务、解释疑惑等作用。

区政府办公室、

区城运中心、区民政局、

各政务服务中心主管部门、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各承办单位

全年

55

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单位要梳理提炼常见问题清单,汇总形成本区政策咨询知识库,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6

各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高频咨询事项,要及时反馈制文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优化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

区城运中心、区民政局、

各政务服务中心主管部门、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各承办单位

全年

57

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对应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持续优化“两页”推送中台系统功能。结合“千人(企)千面”和多行业“一业一档”建设,不断完善群体“画像”,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探索主题政策订阅推送等增值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区城运中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8

形成“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多方联动、定向精准推送政策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59

制文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接续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60

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的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61

畅通政企政民沟通渠道,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机制,灵活采用走访调研、专题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62

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研究确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一季度

63

年内进行一次事项目录调整。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季度

64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聚焦年度重点工作,突出新形势新要求,编制并同步公开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一季度

65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目录超链接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条件成熟的可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各相关部门

 全年

66

拓展公开征求意见渠道,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服务点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综合选用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各相关部门

全年

67

赓续“开门决策”理念增强决策透明度,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68

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扩大参与的覆盖面和多样性。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69

继续发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70

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做好留言选登。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71

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通率和响应速度,规范、畅通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与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区城运中心

全年  

72

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注重办理实效。加强办理结果应用,持续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办件回访、评价和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切实提升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质量。

区委宣传部、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73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74

高质量举办8月份“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集中展现政府为民履职、为企服务实际行动。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8月

75

重点围绕北外滩开发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实事项目等公众关切领域和重点民生事项,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持续深化品牌效应。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8月

76

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观摩体验、问卷调查等便民互动环节,有序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77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科学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78

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79

继续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并以数据对接方式同步推送至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0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尽公开”,确保本区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0%,所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不低于95%。全面完成历史公文转主动公开审查工作。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1

动态更新和完善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2

强化标准化成果开发运用,探索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巩固延伸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3

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做好信息更新,确保社会公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各相关部门

全年

84

持续推进本区居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地落实,推动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5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夯实日常巡查与维护机制,确保“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6

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融合共享。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88

切实发挥政府公报作为权威信息标准文本的作用,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同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加强政府公报数字化应用,强化数字公报服务功能。

区政府办公室

全年

89

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咨询、集中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根据群众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服务点)建设创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政务公开服务,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

区政府办公室、北外滩集团、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90

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91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畅通申请渠道、严守答复时限。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92

适时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93

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94

更好发挥本区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

区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年

95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全年

96

压实主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解决相关业务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区政府办公室、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97

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抓好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公文库建设、政策公开服务等重点专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区政府办公室

全年

98

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灵活运用集中授课、上门辅导、跟班轮训等多种方式,强化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

区政府办公室

全年

99

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的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不少于1次。

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全年

100

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社会代表等第三方力量作用,探索设立政务公开观察站并聘请政务公开观察员,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解决、重大决策实施开展监督评价、建言献策。

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全年

101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专项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

下半年

102

优化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政务公开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使基础工作务实化推进、重点工作高效化运行。

区政府办公室

四季度

103

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不低于4%的比重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区委组织部

全年

104

本工作要点印发后,各单位要全面对标、逐项分解、创新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开。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季度至下一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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