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终止《地方储备大米仓房设计规范》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4-16      发布日期:2026-06-08      沪建标定〔2026〕1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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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终止《地方储备大米仓房设计规范》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

沪建标定〔2026〕1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决定终止《地方储备大米仓房设计规范》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终止标准编制计划项目清单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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