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印发日期:2023-05-16      发布日期:2023-05-16      沪房建议复〔2023〕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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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轻年轻人住房压力,进一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6月颁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要通过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降低养育成本;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在2022年7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

您提出“从居住等方面加强政策研究制订和支持力度,从各方面缓解年轻人的生活压力”的建议,与国家及本市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相一致,也是我们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发展方向。为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安居问题,上海持续推进完善从“一张床”“一间房”到“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一、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一是廉租住房制度坚持兜牢底线。本市廉租住房制度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收入财产准入标准、提高租赁补贴标准。截至2022年底,全市廉租住房受益家庭累计达14.2万户,正在保障的家庭3.8万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了“应保尽保”。

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筹措供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关键一招。对照国家要求,本市积极研究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体系,实现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全流程、一体化推进,不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供应力度,同时将公租房、单位租赁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截至2022年底,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累计建设筹措38.5万套(间),达“十四五”期末规划量的64%;累计供应22万套(间),达“十四五”期末规划量的55%。

三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持续扩大覆盖面。不断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先后4次放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财产准入标准,供应对象从城镇户籍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沪籍常住人口家庭。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签约购房14.3万套,受益居民50余万人,实现了从配售、使用到供后交易的全流程管理。

二、住房方面的生育支持政策

(一)制定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公租房)支持政策

2020年3月,市房屋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市筹公租房供应区域范围和供应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市筹公租房中的三居室房源,可以安排4人以上(含4人)家庭单独居住使用或拆套安排使用。多子女家庭因家庭人口增加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本市公租房政策,在他处房源有剩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将及时予以安排。

2022年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出台的《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三人以下家庭和单身人士可以入住二居室及以下户型,二孩、三孩家庭可以入住三居室及以下户型;根据供需匹配情况,出租单位也可以将多居室户型拆套安排使用。

上述政策使多子女家庭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公租房)大户型房源供应及房源调换中可以得到及时保障。

(二)优化完善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支持政策

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财产等准入条件均为“人均”标准,因此多子女家庭更易达到准入条件,且廉租住房配租面积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房源户型,根据申请家庭人口数确定,更有利于多子女家庭充分享受住房保障。

(三)积极研究多子女家庭商品住房支持政策

本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对多子女家庭的居住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相关规定,从商品住房方面,继续研究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

此外,市财政部门也将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配合市相关部门,通过落实相应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支持本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改善新市民、青年人等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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