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4-05-17 发布日期:2024-05-24 沪体总〔2024〕83 号
沪体总〔2024〕83号
上海单霞丽智力运动发展中心(筹):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成立上海单霞丽智力运动发展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上海单霞丽智力运动发展中心”。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于此文件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赴上海市民政局完成登记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