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新建工程涉及使用市管公路土地的请示》(沪道运事财〔2023〕184号)收悉。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2〕4号)规定,为支持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实施推进,经研究,我局同意将你中心涉及的81069.5平方米的公路用地(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2212567932)作为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新建工程道路建设使用,由你中心与上海沪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有。
请你中心按流程办理用地协议,指导并敦促上海沪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做好后续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新建工程设施移交及资产登记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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