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管理委:
你委《关于申请确认静安区128街坊片区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建管委请〔202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静安区128街坊片区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平型关路、南至柳营路、西至洛川东路400弄小区、北至洛川东路(其中部分)。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静安区128街坊片区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附件
静安区128街坊片区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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