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印发日期:2025-11-20      发布日期:2025-12-08      沪崇府发〔2025〕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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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各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全社会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共识与合力,根据上海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崇明区2024年度评比表彰项目批复意见的函》(沪功勋办函〔2024〕22号)和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区级及以上各类评优(奖励)工作的操作办法》文件精神,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0个集体和赵晶晶等10名个人“崇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区广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崇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先进集体名单

   2.崇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先进个人名单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1

崇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先进集体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

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4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5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6

上海市崇明区河湖管理中心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崇明海事局

8

上海市滩涂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9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中学

10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崇明区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先进个人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

1

赵晶晶

上海市崇明区环境监测站

2

杨  慧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

3

周子君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程竹松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

5

牛丽静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6

叶增孝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7

王  凯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朱  娜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9

胡星星

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

李怀森

上海白鹭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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