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12-01      发布日期:2022-12-01      沪绿容〔2022〕3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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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绿化市容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现就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稳定工作的关键时期,尤其临近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上近期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天气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发态势,各类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呈现多发性和叠加性趋势。各单位、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强化责任落实,及时部署安全稳定相关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全力确保绿化市容行业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消除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季节特点和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全市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立即组织开展“保安全”大排查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特别是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照明设施、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环卫运输车辆(船只)、公园游乐设施、凶猛动物笼舍、电动车辆(船只)、电动自行车充电、危化品管理,以及燃气、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租赁场所、职工(民工)宿舍、船舶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突出加强对危化品领域、消防安全领域、垃圾运输处置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领域、大型活动领域等隐患排查和行业监管,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行业相关单位实行隐患清单销项治理,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做好近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各种内部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在“苗头”“源头”“头头”上下功夫,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文明、热情、耐心接待群众来访,积极稳妥化解民工欠薪、集体上访等内部矛盾。同时,做好节日走访慰问等工作,努力将行业突出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避免出现群体性上访现象。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化解,逐一落实安全稳定的责任和措施,做好问题梳理、矛盾化解、源头预防、预判预警、依法处置、教育疏导、人员稳控等全链条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定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直属单位国定假日值班工作的通知》以及近期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值班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严禁脱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值班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细化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工作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一线应急力量,保证人员、责任、措施“三落实”。发生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的报送要求,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加强各类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工作,做到“首报迅速、续报准确、终报完整”,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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