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6-02-10      发布日期:2026-02-13      沪绿容〔2026〕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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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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