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3-26      发布日期:2022-03-28      沪灾防委〔202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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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2022年3月26日

 

 

2022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是上海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关键之年。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减灾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强基固本、提质增效”目标,坚持职责、问题、目标“三个导向”,着眼民力无限、群力汇聚、应力提升、勠力同心“四力”建设,以体系化、精准化、系统化、多元化,提升责任聚合力、风险防控力、应对救援力、基层综合减灾力构建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聚焦体制机制,体系化压实责任聚合力

认真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沪委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意见》),《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的通知》(沪委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规定》),强化管理体制、协调考核机制等体系化构建,压实灾害防治责任。

(一)深植综合减灾理念。把《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意见》《规定》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区、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表,分批次、分层级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集中组织市灾防委成员单位、各区灾防办开展自然灾害防治专题培训。

(二)强化责任推进落实。进一步健全市、区灾防委运行规则,增加成员单位,探索建立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等专委会及其配套工作机制,强化灾防委统筹、综合协调、督查考评作用发挥。选取浦东新区、静安区作为试点单位,研究建立市-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灾害防治责任“五级清单”,探索构建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标准规范体系,制订印发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实施细则。各区要细化出台本区域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计划一报告”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要把灾害防治纳入述职报告内容,进一步织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网络。各区要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推动灾防委“三个统筹”(统筹全灾种管理,统筹灾害全过程管理,统筹各类信息、资源和力量管理)落实落地。

(三)推动规划实施落地。编制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35年)》,研究制定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标准,推动各区制定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五个新城”先行探索推进防灾分区及韧性示范建设。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实施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一体化考核,对明确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各区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逐项细化、逐步落实,在总体蓝图的基础上画好局部“施工图”,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抓好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区域合作交流。围绕制度规范、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和综合支撑保障“四项建设”,健全落实长三角区域灾害防治专题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灾害防治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跨区域使用和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落地,建立区域抢险救灾物资灾时快速调动、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精心筹办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

(五)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和问效机制,会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修订完善区级政府和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消防、灾害防治综合考核标准,统筹组织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等一体化考核。突出市灾防委及其办公室督查考评职责作用发挥,推动浦东新区、闵行区、崇明区先行开展督查考评试点。持续加强考核工作创新,强化结果运用,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认真落实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要求,加强灾害防治执法建设研究。

二、聚焦关口前移,精准化提升风险防控力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六)聚力开展风险会商研判。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分析研判制度,编制灾害风险会商指引,发布重要灾害性天气、重大节点风险防范预警提示,构建“1+N”(“1”即年度趋势会商研判,“N”即若干个重要时段含季度趋势分析研判)综合风险分析会商研判体系。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围绕年度、冬春季、汛期、梅雨期、夏季高温、党的二十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组织开展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

(七)用力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统筹各涉灾部门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开发建设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推动制定强震动监测设施管理等技术标准,推动实现监测预警有平台、有联动、有标准,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开发升级气象先知系统,加快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地震预警项目、“一带一路”地震监测台网、森林火险监测系统和森林防火阻隔体系建设,完善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重大病虫田间监测网点。开展20个试点社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终端示范项目评估,编制基层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建设指南,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工作模式。持续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分批做好培训。

(八)倾力抓好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共享铁路、民航、能源等普查数据,汇聚规划资源、绿化市容、气象、地震、水务(海洋)、住建、交通等部门调查数据,总结推广徐汇区评估与区划试点经验成果,组织开展相关数据补充调查、单灾种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综合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建成多领域全覆盖的灾害风险数据集。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实施意见,加强普查数据汇聚共享、专业应用开放,形成一批支撑韧性城市风险评估、基层综合减灾、监测预警方面的制度规范和标准成果。开展市、区两级普查工作总结,组织开展优秀普查成果应用案例和最美普查员、最美普查指导员评选。

(九)奋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落实落地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要求,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奋力攻坚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防汛防台水利提升、房屋设施加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森林火灾防控综合治理、重点区域湿地修复、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自然灾害救助保障体系等本市十项重点工程建设。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年度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严格落实每季度统计上报投入情况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各参加部门要将履职尽责和推进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实施好本领域的灾害防治项目。各级各部门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灾害防治考核。

三、聚焦及时高效,系统化增强应对救援力

突出“预案制度、标准平台、应急队伍”建设,统筹各类灾害应对救援力量,完善预案体系和协调机制,强化基础保障和实战演练,提升灾害系统应对救援能力。

(十)以预案制度建设完善应对工作机制。以推动市、区两级总体预案落地为工作主线,启动《上海市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制定完善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健全基于“四碰头”等重大自然灾害叠加城市生命线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专项防御和应急预案,分类细化行业部门秋冬季极端灾害应对应急预案,形成贴近实战、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研究制订本市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东部和中部市区联建综合库建设为引领,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规划落地。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储备管理考核制度及厂商企业产品目录论证淘汰更新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各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案宣贯和应急演练工作。

(十一)以标准平台建设推动应对集约高效。制定涵盖防汛防台、地震、地质等灾害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保障标准,同步修订管理使用办法,分类分级研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标准,开展提高地下空间设防标准探索研究,提升灾时应对准备能力。利用已建或规划新建的学校、公园绿地、大型展馆、体育馆等场地场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深化“一网统管”防汛防台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持续完善雨雪冰冻应用场景、大雾团雾、防汛基础信息等智能化应用场景和轻应用建设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到“信息在一个平台上查找共享,调运在一个平台上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全市应急避难场所数字化管理。

(十二)以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救援力量支撑。按照多发、易发、高风险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需要,各区及其相关部门要系统谋划应急队伍整体建设,合理布局能力范围,推进训练条件统建共用、开放共享。强化街道(乡镇)应急队伍建设,组织灾害信息员、基层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开展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工作,总结推广金山区朱泾镇“五组工作法”(专业电工组、人员转移组、应急抢险组、排水清淤组、宣传安抚组),提升基层在应对极端局部强降雨中先期发现、处置险情灾情能力。继续推进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分级培训机制,推动多灾易灾地区实现灾害信息员A、B角配备。

四、聚焦基层基础,多元化提高综合减灾力

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力量建设,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文化培育,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十三)强化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出台全市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工作意见,实施市民综合防灾安全知识技能提升行动,通过“两微一端”宣教、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公益短信、分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广泛采取开展防灾减灾专题讲座、开放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各类灾害应急演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十四)强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制订形成本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规范合集和评审标准2022版,开展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审,选取青浦区试点探索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品牌提质扩面,着力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综合监测预警、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以本市《城镇综合减灾指南》地方标准为基础,出台街道(乡镇)、居村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标准。

(十五)强化社会多元力量聚合推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制订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制度,搭建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平台,引导支持红十字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志愿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立市灾防委专家库,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探索研究巨灾保险制度。

附件:2022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清单

板块

序号

重点任务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

一、聚焦体制机制,体系化压实责任聚合力

(一)深植综合减灾理念

1

把《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意见》《规定》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区、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表,分批次、分层级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2

集中组织市灾防委成员单位、各区灾防办开展自然灾害防治专题培训。

市灾防办

(二)强化责任推进落实

3

进一步健全市、区灾防委运行规则,增加成员单位,探索建立防震救灾等专委会及其配套工作机制,强化灾防委统筹、综合协调、督查考评作用发挥。

市、区灾防办

4

选取浦东新区、静安区作为试点单位,研究建立市-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灾害防治责任“五级清单”,探索构建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标准规范体系,制订印发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实施细则。

市灾防办,浦东新区、静安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相关成员单位

5

各区要细化出台本区域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计划一报告”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要把灾害防治纳入述职报告内容,进一步织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网络。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6

各区要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推动灾防委“三个统筹”(统筹全灾种管理,统筹灾害全过程管理,统筹各类信息、资源和力量管理)落实落地。

各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规划实施落地

 

 

 

 

 

一、聚焦体制机制,体系化压实责任聚合力

7

编制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35年)》,研究制定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标准,推动各区制定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五个新城”先行探索推进防灾分区及韧性示范建设。

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8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实施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一体化考核,对明确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各区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逐项细化、逐步落实,在总体蓝图的基础上画好局部“施工图”,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抓好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成员单位

(四)强化区域合作交流

9

围绕制度规范、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和综合支撑保障“四项建设”,健全落实长三角区域灾害防治专题合作机制。

市应急局、市有关单位

10

推动长三角区域灾害防治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跨区域使用和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落地,建立区域抢险救灾物资灾时快速调动、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11

精心筹办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

(五)健全考核督查机制

12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和问效机制,会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修订完善区级政府和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消防、灾害防治综合考核标准,统筹组织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等一体化考核。

市灾防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成员单位

13

突出市灾防委及其办公室督查考评职责作用发挥,推动浦东新区、闵行区、崇明区先行开展督查考评试点。

市灾防办,浦东新区、闵行区、崇明区人民政府

14

持续加强考核工作创新,强化结果运用,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15

认真落实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要求,加强灾害防治执法建设研究。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聚焦关口前移,精准化提升风险防控力

 

(六)聚力开展风险会商研判


16

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分析研判制度,编制灾害风险会商指引,发布重要灾害性天气、重大节点风险防范预警提示,构建“1+N”(“1”即年度趋势会商研判,“N”即若干个重要时段含季度趋势分析研判)综合风险分析会商研判体系。

市灾防办,市灾防委相关成员单位

17

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围绕年度、冬春季、汛期、梅雨期、夏季高温、党的二十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组织开展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相关成员单位

(七)用力强化灾害监测预警

18

建立完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统筹各涉灾部门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开发建设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推动制定强震动监测设施管理等技术标准,推动实现监测预警有平台、有联动、有标准,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市灾防办,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19

开发升级气象先知系统,加快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地震预警项目、“一带一路”地震监测台网、森林火险监测系统和森林防火阻隔体系建设,完善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重大病虫田间监测网点。

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

20

开展20个试点社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终端示范项目评估,编制基层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建设指南,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工作模式。

市应急局,浦东新区、徐汇区、宝山区、金山区、崇明区人民政府

21

持续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分批做好培训。

区人民政府

(八)倾力抓好综合风险普查

22

全面完成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共享铁路、民航、能源等普查数据,汇聚规划资源、绿化市容、气象、地震、水务(海洋)、住建、交通等部门调查数据,总结推广徐汇区评估与区划试点经验成果,组织开展相关数据补充调查、单灾种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综合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建成多领域全覆盖的灾害风险数据集。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3

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实施意见,加强普查数据汇聚共享、专业应用开放,形成一批支撑韧性城市风险评估、基层综合减灾、监测预警方面的制度规范和标准成果。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

开展市、区两级普查工作总结,组织开展优秀普查成果应用案例和最美普查员、最美普查指导员评选。

(九)奋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25

落实落地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要求,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奋力攻坚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防汛防台水利提升、房屋设施加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森林火灾防控综合治理、重点区域湿地修复、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自然灾害救助保障体系等本市十项重点工程建设。

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地震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6

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年度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严格落实每季度统计上报投入情况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各参加部门要将履职尽责和推进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实施好本领域的灾害防治项目。

27

各级各部门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灾害防治考核。

三、聚焦及时高效,系统化增强应对救援力

(十)以预案制度建设完善应对工作机制

28

以推动市、区两级总体预案落地为工作主线,启动《上海市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制定完善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健全基于“四碰头”等重大自然灾害叠加城市生命线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专项防御和应急预案,分类细化行业部门秋冬季极端灾害应对应急预案,形成贴近实战、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市应急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有关单位

29

研究制订本市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东部和中部市区联建综合库建设为引领,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规划落地。

市应急局、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0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储备管理考核制度及厂商企业产品目录论证淘汰更新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市应急局、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1

各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案宣贯和应急演练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以标准平台建设推动应对集约高效

32

制定涵盖防汛防台、地震、地质等灾害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保障标准,同步修订管理使用办法,分类分级研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标准,开展提高地下空间设防标准探索研究,提升灾时应对准备能力。

市应急局、市民防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

33

利用已建或规划新建的学校、公园绿地、大型展馆、体育馆等场地场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市民防办、市应急局、市有关单位

34

深化“一网统管”防汛防台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持续完善雨雪冰冻应用场景、大雾团雾、防汛基础信息等智能化应用场景和轻应用建设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到“信息在一个平台上查找共享,调运在一个平台上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全市应急避难场所数字化管理。

大数据中心、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民防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二)以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救援力量支撑

35

按照多发、易发、高风险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需要,各区及其相关部门要系统谋划应急队伍整体建设,合理布局能力范围,推进训练条件统建共用、开放共享。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36

强化街道(乡镇)应急队伍建设,组织灾害信息员、基层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开展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工作,总结推广金山区朱泾镇“五组工作法”(专业电工组、人员转移组、应急抢险组、排水清淤组、宣传安抚组),提升基层在应对极端局部强降雨中先期发现、处置险情灾情能力。

各区人民政府

37

继续推进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分级培训机制,推动多灾易灾地区实现灾害信息员A、B角配备。

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聚焦基层基础,多元化提高综合减灾力

(十三)强化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

38

出台全市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工作意见,实施市民综合防灾安全知识技能提升行动,通过“两微一端”宣教、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公益短信、分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市灾防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39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采取开展防灾减灾专题讲座、开放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各类灾害应急演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十四)强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

40

制订形成本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规范合集和评审标准2022版,开展2022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审,选取青浦区试点探索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品牌提质扩面,着力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综合监测预警、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

市灾防办,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人民政府

41

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以本市《城镇综合减灾指南》地方标准为基础,出台街道(乡镇)、居村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标准。

市灾防办,市有关单位

(十五)强化社会多元力量聚合推动

42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制订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制度,搭建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平台,引导支持红十字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志愿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市灾防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43

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立市灾防委专家库,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设。

市灾防办,市有关单位

44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探索研究巨灾保险制度。

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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