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重点病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11-18      发布日期:2025-11-21      沪卫中管〔2025〕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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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市级医院,各中医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我委决定开展中医重点病种项目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依托二级以上医院医教研优势和中医优势专科、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中医医联体、区域医疗中心及多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建设基础继续开展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以重点病种为核心,构建现代化多学科中医诊疗服务新模式,提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代谢性疾病等中医药有优势、有特色的重点病种(以下简称“重点病种”)综合诊疗服务水平,同时提升精神卫生、护理等重点领域中医药服务能级,加强多学科诊疗交叉研究为夯实“顶天、强腰、立地”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支撑,服务健康上海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完善重点病种中医药分级诊疗服务流程。体现“纵向集成”。申报单位依托前期区域医联体、专科专病联盟等中医优势专科、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建设基础,主动对接区域内一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资源下沉等工作机制,建立一套各级医疗机构有效联动、分工明确的全流程诊疗干预流程。

(二)推广基于分级诊疗的中医药全流程干预方案。申报单位牵头遴选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的重点病种,坚持中医药防、治、康全程管理特色和优势,优化重点病种诊疗方案,形成一套适宜分级诊疗、连续服务、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干预方案。加强方案执行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和优化,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临床疗效和患者服务体验。

三)以重点病种为核心,优化多学科中医药诊疗服务模式。围绕重点病种,以中医优势专科或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为主体,整合医院乃至医联体优质资源,与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紧密合作,结合针灸、推拿等中医综合干预,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保障水平,为患者提供中西医整合、协同的多学科综合诊疗服务模式。

(四)组织一支分层指导的专家团队。通过专家下沉、建设基层工作室、强化人员培训等方式,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病种培训和指导;加强对重点疾病中医药干预技术的创新研究,推广效果确切、易于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技术优势与专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三、二级医疗机构专家团队的作用,开展连续治疗和健康服务的指导,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重点病种服务和管理能力。

(五)形成研究转化和推广机制开展中医重点病种中医药全程健康服务干预评价指标、效果长周期评价方法的研究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药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推动中医药科研成果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形成多学科交叉研究团队,系统梳理重点病种中医药干预的特色方法,协同区域资源,系统开展相关研究,夯实研究转化和推广机制。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二级以上医院中医药特色明显的中医重点专科、中医优势专科或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科室主要负责人。申报病种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确切,传承和创新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联合团队应有良好合作基础,覆盖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近3年获得我委相关项目支持尚未结题验收,或项目延期、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人,不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名额

每家医院申报不超过2个,并联合区域内不少于5家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申报。

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2年。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专科病种和区域分布、择优支持的原则,每个项目市级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项目单位应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的配套经费支持。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制定明确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并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

(二)申报书(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于2025年11月24日前统一报送至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23117923  23117929  

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725号龙华医院11号楼823室

联系电话:33324087

邮箱:shzyysbz@163.com

 

附件中医重点病种建设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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