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3-28      发布日期:2022-03-29      沪发改价管〔2022〕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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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平衡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和减轻用户负担的关系,经研究决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1〕62号)继续执行。

  请各供气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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