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有关情况的通报

印发日期:2023-06-05      发布日期:2023-06-05      沪道运客〔2023〕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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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局所属相关单位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上海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管理实施细则》(沪交行规〔2018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本批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关情况如下:

一、新增失信情况

本批名单新增法人类失信主体285家,其中,道路货运企业238客运出租企业29道路客运企业12家,机动车维修企业5家,驾驶员培训企业1法人失信行为主要集中在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方面,共涉及238家,占总数的83.5%新增失信从业人员7名,失信行为主要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标准收费“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相关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名单,将通过上海一网通办随申办市民云APP等渠道另行布。

二、信用修复情况

近期,共收到书面信用修复申请20。截至目前,已做出修复决定14个,其中,已同意上海索托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信用修复,不同意上海一起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家企业信用修复。

三、监管措施

严重失信主体将不再适用道路运输重点领域行政审批承诺期限、不再享受告知承诺等行政许可便民措施,暂缓运力新增,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纳为重点监管对象等。失信名单应用单位,可通过市道路运输官网“信用公示”栏、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失信详情,并按照《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等有关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用车项目招标、融资授信、重点监管、政策限制等方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本批名单有效期为2之前已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重新计算有效期限。希望各失信主体尽快采取整改措施,积极自我纠错,按照《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完善本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沪道运客〔2020150号)修复失信记录,重塑信用。

 

附件:1.上海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2.上海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业从业人员)

3.上海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信用修复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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