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780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华新镇2020年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3〕60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一)为确保居民房屋和输水管设施安全,原则同意盐仓浦桩号S1+287~S1+364、S2+294~S2+754原设计舒布洛克挡墙+方桩护岸、S0+054-S0+270原设计浆砌块石护岸调整为密排木桩护岸,共计753米。
(二)为保护厂区围墙,原则同意长塘河(嘉松中路-水闸段)桩号N2+339-N2+667由原设计保留老挡墙+种植平台调整为密排木桩护岸,长度328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原则同意取消飞虎淇江新开河段相应工程量(机械开挖土方1398.43立方米、回填土方59.86立方米、护岸91.8米、涵闸1座);取消长塘河新开河段相应工程量(机械开挖土方1201.32立方米、回填土方268立方米、护岸292米、涵闸1座、桥梁1座);取消其他陆域控制范围内的工程量(人行步道11139.52平方米、陆域绿化37473.50平方米、斜坡绿化36425.46平方米、新建栏杆2452米)
(二)盐仓浦S1+854~S1+972处存在军用光缆,原则同意取消预制嵌锁块护岸20米。
(三)因老挡墙上部浆砌块石及压顶破损严重,原则同意增加施海河桩号N1+515~N1+820、S1+796~S1+896、N0+838~N0+862、N1+820~N1+840、N0+808~N0+838.0段浆砌块石护岸维修加固479米。
(四)盐仓浦S1+364处往东至华徐公路和飞虎淇江E0+703.6~E0+789.6段现状石笼护岸已坍塌,为防止水土流失,原则同意增加盐仓浦S1+364处往东至华徐公路密排木桩护岸151米和飞虎淇江木桩+导梁护岸86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