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松江永丰新建上海
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松江南站站房及
相关工程HSHZF-6标段“8·21”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松江永丰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松江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HSHZF-6标段“8·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沪松应急局〔2024〕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松江永丰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松江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HSHZF-6标段“8·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永丰街道为成员,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2024年9月3日
抄送: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永丰街道。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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