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等27家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5-09-19      发布日期:2025-09-26      沪卫医〔2025〕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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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和我委审定,现将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等27家三级综合医院的等级评审结论公布如下(按评审时间排序):

一、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审的医院

1.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5.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6.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7.上海市东方医院

8.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9.华东医院

10.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1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12.上海市同济医院

二、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复评审的医院

1.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2.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3.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4.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5.上海市同仁医院

6.上海市浦东医院

7.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

8.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9.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10.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11.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

12.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1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1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三、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请以上27家医院继续立足常态、长效管理,切实抓好医院内涵建设,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医疗服务与质量。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医院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并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将有关整改落实材料报送我委。我委将适时开展追踪复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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