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管理规则》和《本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格式文本》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施〔2022〕423号
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规划资源局,长兴岛开发办规划土地处、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规划资源处:
根据《关于本市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0〕19号)、《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的管理规则、程序及标准格式,我局制定了《本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管理规则》和《本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格式文本》。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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