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5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调整车位比例
货车流量大的服务区要适当增加货车停车位数量,夜间货车流量大的服务区,可将客车位临时调整为普通货车位。结合服务区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研究扩大停车场地,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加强危货车辆停车引导
优化公共场区布局,合理设置危货车辆临时停放专用车位,与综合服务楼、能源补给站、普通客货停车位等保持一定距离。完善标识标线,加强危货车辆停放引导和安全提示。
三、加强车位信息发布和停车监控服务
加快推进服务区信息化建设,实时统计空闲车位数量,通过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等渠道及时发布。完善停车场区、能源补给站等区域照明和视频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盲点、监控设施图像清晰可用。2021年底前将监控设施纳入部省两级视频监测与应急处置调度范围。
四、加强停车区巡逻巡视
各单位合理调配服务区保安人员,加大夜间巡逻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对接,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方面工作。
各单位应对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推进和落实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
放服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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