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2-08-08      发布日期:2022-08-09      沪建标定〔2022〕3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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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标定〔2022〕36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TJ08-2137-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G/TJ08-2137-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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