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4-01-31      发布日期:2024-01-31      沪文物〔2024〕15 号

字号:

  各博物馆:

  为推动博物馆数据统计和信息公开,提升博物馆治理水平,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博物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

  现将《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24】61号)转发你馆,请根据通知要求,于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报送网址:nb.nch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24】61号)

  

上海市文物局

  2024年01月31日

相关附件

分享: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