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2〕1018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2019年奉贤区奉城镇沟通水系工程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6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调整
(一)因国土空间管制及前期清障工作无法按计划完成,原则同意取消北宋顾家宅河(K0+014-K0+069)实地开河55米,取消拆坝建3#桥1座;取消北宋17号河拆坝建1#箱涵1座;取消北宋2组宅河拆坝建桥1座;取消朱家宅后河(K0+015-K0+092)实地开河77米;取消洪南杨家宅西河实地开河92米;取消冯家长堰宅前河拆坝建3#桥1座。
(二)为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原则同意海民5组排水河新增桥梁1座;新增幸福四、九组排河拆坝建单孔涵1座。
二、重大设计变更
因施工场地受限,原则同意将北宋五组仓库河桥及冯家长堰宅前河1号桥由原设计单跨18米调整为三跨(5+8+5米);北宋16组排河桥、冯家九组2号河桥、花厅八组2号排水河桥及朱新四、八组机口引水河桥由原设计单跨20米调整为三跨(6+8+6米)。
三、以上工程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涉及土方工程减少7368立方米(减少开挖土方6073.5立方米、拆除坝基1034立方米、土方回填260.5立方米),减少绿化工程3354.21平方米(减少堤顶绿化672.0平方米、斜坡绿化896.0平方米、水生植物112.0平方米),减少桥侧密排木桩护岸59米。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