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的宝山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1-11-05      发布日期:2021-11-08      宝府办〔2021〕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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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宝山区“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宝委办〔2019〕87号)的总体要求,为推进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山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详见各职能部门)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宝山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一览表

 

序号

专项规划

编制部门

1

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经委

2

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商务委

3

宝山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区科委

4

宝山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人才办

5

宝山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

区交通委

6

宝山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区应急局

7

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区生态环境局

8

宝山区教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教育局

9

宝山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卫生健康委

10

宝山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

区农业农村委

11

宝山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12

南大智慧城“十四五”规划

区南大指挥部办公室

13

环上大科技园“十四五”规划

区科委

14

宝山滨江地区暨上海国际邮轮旅游度假区发展

“十四五”规划

区滨江委

15

张江高新区宝山园“十四五”规划

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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