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临港管委会生态处,局相关直属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1〕6号)、《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4号)和2022年“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创新营商环境、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经市绿化市容局2022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2022年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创新营商环境、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2022年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创新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着力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和“一网通办”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行业政务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1〕6号)、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4号)和2022年“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深入推进上海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创新,依托业务和技术双轮驱动,坚持以用户视角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和线上线下服务体验,形成“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推进行业11项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创新;重点打造9项公共服务标杆场景应用;扩展1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优化9项高频许可事项全流程一体化“好办”体验,实现全行业47项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比例达到100%;扩展“随申办”应用场景。持续推进“两个免于提交”,实现行业政务服务办理类事项100%电子证照发证,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证照的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试点,提升行业营商环境形象
根据《关于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牵头“优化植物检疫流程”改革;配合市规资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共同开展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多测合一”和“测算合一”改革;“水电气”市政工程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审批审查中心一站式服务;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企业投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改革等11项试点工作。
对标国家电子政务改革要求,调整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时限”,达到“即办”事项40%以上改革目标。
(二)坚持业务流程再造,做强技术支撑,提升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
1.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巩固优化“绿化和立体绿化综合竣工验收合格证”一件事办理成果,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覆盖面,新增“国外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的许可”做成与海关协同办理的一件事。以点带面规范提升市、区两级已上线“一件事”服务水平。结合国家政务服务集成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国家林草局委托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事项”和“林木采伐审批系统”运营机制。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的梳理建设工作。
2.优化全流程一体化“好办”服务。巩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证”和“对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许可”两个许可事项“好办”、“快办”“不见面办理”等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智能在线帮办”服务水平。重点推进“植物调运检疫”、“户外非广告设施”、“绿地占用和树木迁移砍伐”、“公益林地占用和林木迁移采伐”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经营许可证”等9项高频事项申请表预填比例不低于70%,申请条件预检、审查要点自动校核等智能预审功能覆盖率不低于90%、准确率不低于90%,一次申报通过率不低于90%的“好办”事项。
着力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探索现场踏勘、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听证等程序的限时办结机制,加强对审批行为和时间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办件全流程进度实时更新,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事进度精准查询、主动提醒等“两页”服务。
3.拓展“随申办”移动端应用。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要求,拓展行业“随申办”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场景。通过随身健康码扫码、“随申办”平台申报,实现公园绿地入园预约、健康码扫码、游客量统计,访问量趋势分析和公园游览图“免申即享”等功能,合理配置服务和管理资源,实现城市公园精细化服务和管理。
规范行业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接入,持续拓展各领域服务事项、特色应用及主题服务专栏接入,推进已接入服务优化迭代和体验提升。
4.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政务服务应用。根据《2022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要点》要求,推进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的互认互通,做到一次提出、一年有效,检疫登记全覆盖、共用产地检疫清单、共享检疫合格信息、共建检疫追溯、共推信用监管,实现检疫要求一次提出、一定期限内有效,实现申请人手续、时间、成本的最小化。
打造长三角动植物园等统一预约服务。配合选取一批长三角区域动物园、植物园、国家公园、知名景点等,打造统一的预约平台和购票渠道,并接入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APP。
(三)坚持场景应用驱动,开拓公共服务应用场景
进一步扩大行业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网通办”办理类服务事项的应用,在完成2021年纳入市政府试点的“绿化认建认养网上办理”和“绿色账户积分应用”两个应用场景的建设任务基础上,拟对以下9个公共服务领域开发应用场景。
1.根据市政府“一网交易平台”的建设要求,重点开发实现建设平台(绿化、景观灯光等工程)、专业平台(林业、环卫等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与一网通办平台对接。
2.接入“环卫车辆上牌审核系统”,实现环卫和非环卫企业购置环卫特种车辆的网上办理功能,对环卫作业企业经营许可证实施免交。
3.接入本市“苗圃苗源信息系统”,实现动态检索查询本市最新苗圃苗源市场信息。
4.接入市人社局本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平台”,实现绿化和市容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理功能。
5.接入“上海市野生动物标准化二维码知识库”,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基于二维码识别的野生动物知识库应用,提升对野生动物科普知识的认知能力。
6.接入“上海市常见植物标准化二维码知识库”,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基于二维码识别的常见植物知识库应用,提升对常见植物科普知识的认知能力。
7.接入“上海野生动植物数字博物馆”,为公众提供上海野生动植物科普知识。
8.将工程植物检疫复验整合至工程建设联审平台,并对调运检疫证书在办理中实施免交,实现绿化林业工程验收申请和植物检疫申请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理。
9.接入植物检疫系统,通过移动终端扫二维码应用,实现植物检疫证的真伪识别。
(四)坚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服务模式,打造“有温度”的服务体验
1.深入推进“全程网办”和“两个集中”。以市局已开展的全程网办事项的办理深度为模板,推动行业47项行政许可事项100%全程网上办理、公共服务办理事项和跨部门行政协助事项网上办理。完善各区线上办理闭环管理机制,推动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推进政务服务办理过程全程“无纸化”,形成“办结即归档”模式。规范各区下沉街镇事项交接机制,不断提高承接市、区下放委托事项的能力和质量。
2.全面实施帮办制度。线上,提升“小申”+“人工帮办”服务能级,拓展语音、视频等咨询方式。尝试若干项高频事项线上专业帮办服务,通过知识库梳理,依托大数据中心建设智能客服“小申”服务。线下,建立审批官帮办+受理工作人员帮办的工作机制,建设线下“人工客服”帮办,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帮办服务,打造“有温度”的线下“面对面”服务。
3.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地方标准,对局综合窗口、工程站和林业总站3个窗口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改革,达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设置比例100%。基于本市“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充分运用服务中台、统一预约服务、统一办件库等成果,完成“一网通办”统一预约平台全覆盖,推行预约按时办理,综合窗口预约办理现场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坚持智慧化应用创新,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1.强化“一网通办”平台基础能力。增强“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服务中台能级,提高行业“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平台数据共享和决策分析能力。重点完善行业“一网通办”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建设,建立动态、实时的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分析系统。以“日动态”的形式,反映市和16个区及管委会的受理量和办结量;超时受理量和审批量、事中事后超时监管量及项目清单;为及时发现问题、预警问题提供精准分析。以“月动态”的形式,反映市和16个区及管委会的受理和办结统计量、平均受理时间;超时受理率和审批率;月度待监管项目量、实际监管量和超时未监管量,为实现年度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2.深化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实现行业办理类政务服务事项100%电子证照制发,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和质量管理。根据《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挖掘行业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升电子证照实际应用比例。
3.提高数据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推进“一网通办”数据标签管理,建立行业市区两级共性标签库、区级特色标签库。深化“数源工程”和“联邦治理”,制定数据管理规范、提升数据质量,减少数据重复采集;围绕地名地址、一标三实、经营活动等数据,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实现“以促用治”。夯实数据治理底座,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全面提升数据归集、治理、应用成效。依托“聚数工程”实时接入行业“一网通办”,实现数据服务共享至各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行业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驱动。修订《绿化市容行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规范》,以市、区协同推进改革创新任务的工作思路,规范政务服务审批办理指南、审批工作要点、审批业务流程,推动市、区相关经验和创新模式向全行业复制推广,形成市区联动的政务服务机制。
(二)完善“好差评”制度。发挥“好差评”对行业“一网通办”改革的推动作用,引导企业群众自主自愿参与评价。完善“好差评”制度融入各项服务事项,推动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市、区“一网通办”工作队伍建设,根据“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推进窗口工作人员职业化发展。组织开展“一网通办”专项立功竞赛,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获得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加强市局对各区的业务培训,提升一线窗口服务人员和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一网通办”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用户“需求侧”出发,重点宣传与企业办事、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景应用,重点让企业和群众了解行业网办、“好办”事项、“一件事”办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功能和体验,提升“一网通办”宣传、推广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附表:1.2022年市绿化市容局推进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工作任务分工表
2.2022年绿化市容行业“一网通办”任务清单和责任分解表
附表1 2022年市绿化市容局推进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改革事项 |
任务内容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时间节点 |
1* |
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 |
市绿化市容局 市农业农村委
|
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 |
1.率先明确检疫要求并在国家系统上公示。调出地单位或个人在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即可调入,我市检疫机构不再出具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 2.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检疫机构加强检疫证书的查验审核,加大复查复检力度,确保防疫工作到位。 |
林业总站 |
2022年 6月底 |
|
2* |
市规划资源局 |
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民防办 |
推进社会投资项目 “用地清单制”改革 |
1.推行区域综合评估。对社会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 2.推进用地清单制。在土地供应时主动提供区域评估结果和普查情况,企业不再提供清单内评估评审报告。 |
规划处 |
公绿处 指导站 |
2022年 6月底 |
3 |
市规划资源局 |
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民防办、市房屋管理局、市道路运输局 |
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 |
全面深化“多测合一”和“测算合一”改革。将建筑工程项目涉及的开工放样复验检测、竣工规划资源验收测绘、绿地面积测量、民防工程面积测绘、机动车停车场(库)测量、消防测量、房产测绘等各项测绘服务委托一家符合条件 的测绘服务机构承担,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
许可处 |
法规处
|
2022年 6月底 |
4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交警总队、市电力公司 |
推行水电气等市政 接入工程涉及的行 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
推进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并联办理。明确市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完成。 |
许可处 |
法规处
|
2022年 6月底 |
5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民防办、市绿化市容局 |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 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对于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以外的其他建筑工程,企业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在线一次性申请综合竣工验收,整合各相关专业部门的验收事项。 2.将单独修建的民防工程纳入综合竣工验收。 3.规范精简提前查看服务。 |
许可处 |
法规处
|
2022年 6月底 |
6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民防办、市绿化市容局 |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不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通过后在线核发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并通过系统对接实现验收结果和数据共享。简化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程序。 |
许可处 |
法规处
|
已完成,进一步巩固成效 |
7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交警总队、市民防办、市卫生健康委、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 |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一站式服务工作体系 |
1.进一步提升市、区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建设能级。由审批审查中心作为面对市场主体的唯一渠道,将社会投资、国有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政府委托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及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均纳入中心标准化管理。 2.建立“前台一窗收发、后台联合会审”的管理机制和服务路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审批和验收服务。通过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推行“只登一扇门”(只需跑审批审查中心一个机构)、只对一扇窗”(只需在一个综合受理窗口就能办理所有相关事项)、“只见一部门”(在项目办理全过程只与审批审查中心一个部门打交道)。 |
许可处 |
法规处 工程站 |
2022年 9月底 |
8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浦东新区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民防办、市卫生健康委、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 |
扩大施工图免审范围 开展大型饭店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立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正面清单。由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拓展到全部产业类项目、规模以下的公共建筑、低等级市政道路、小型泵站工程、绿化工程管理用房等项目。对于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由市区建设管理部门或管委会委托经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进行全覆盖质量检查。 |
许可处 |
法规处
|
2022年 6月底 |
9 |
浦东新区 |
浦东新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
开展大型饭店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
开展大型饭店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结合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对已取得饭店行业综合许可证且住所地在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大型饭店,综合运用信用、分类、风险、动态等监管方式,协同开展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的行政执法活动。 |
办公室
|
法规处 景观处 |
2022年 3月底 |
10 |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民防办、市房屋管理局、浦东新区、奉贤区 |
开展房屋建筑类建 设项目综合监管 “一件事”改革 |
开展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对临港新片区范围内房屋建筑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试点综合监管,健全完善综合监管、综合检查、管执联动工作机制,依托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探索运用信用、风险等信息实施更加精准的综合监管模式,形成一批“互联网+”综合监管场景应用。 |
办公室
|
法规处 许可处 |
2022年 3月底 |
11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防办、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
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
试点对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在临港新片区探索建立“先建后核”的监管模式。企业按照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自主开展项目设计、施工,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
法规处
|
法规处 许可处 |
2022年 9月底 |
12 |
市政府政务服务改革办 |
市绿化市容局 |
对标国家电子政务改革要求,调整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梳理对接国家林草局委托审批事项向市府政务服务改革办提出事项清单;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在“一网通办”平台开通申办入口 |
法规处
|
许可处 科信处 大数据中心 |
2022年 4月底 |
13 |
市政府政务服务处 |
市绿化市容局 |
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时限”,达到“即办”事项40%以上改革目标 |
梳理局审批目录清单,根据即办指标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
许可处
|
保护处 规划发展处 |
2022年 4月 |
1.标记*的是《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试点改革事项;
2.第1项改革任务为我局和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牵头推进落实的改革事项,第2-11项为我局配合推进落实的改革事项。
附表2 2022年绿化市容行业“一网通办”任务清单和责任分解表 |
||||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 时间 |
1 |
“国外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的许可”做成与海关协同办理的一件事 |
林业总站 |
办公室、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9月底 |
2 |
国家林草局委托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事项”和“林木采伐审批系统”运营机制对接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4月底 |
3 |
配合市政府建设项目配套审批“一件事”的梳理建设工作 |
许可处 |
环卫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工程站、林业总站、分类中心 |
12月底 |
4 |
“植物调运检疫”做成“好办”事项建设 |
林业总站 |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5 |
“户外非广告设施”做成“好办”事项建设 |
景观处 |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6 |
“绿地占用和树木迁移砍伐”、“公益林地占用和林木迁移采伐”和“生活垃圾收、处、运经营许可证”做成“好办”事项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7 |
加强对审批行为和批后监管的全过程监管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9月底 |
8 |
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事进度精准查询、主动提供“两页”服务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4月底 |
9 |
公园绿地入园预约、健康码扫码、游客量统计和游览图“免申即享”移动“随申办”应用 |
科信处 |
公绿处、公园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 |
5月底 |
10 |
公共服务事项移动端应用对接工作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3月底 |
11 |
重点开发实现建设平台(绿化、景观灯光等工程)与专业平台(林业、环卫等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与一网通办平台对接。 |
工程站 |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8月份 |
12 |
“环卫车辆上牌审核系统”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科信处 |
许可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13 |
本市苗圃苗源信息系统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园林协会 |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14 |
本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平台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组织处 |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15 |
“上海市野生动物标准化二维码知识库”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科信处 |
许可处、公园中心、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16 |
“上海市常见植物标准化二维码知识库”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科信处 |
许可处、公园中心、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17 |
“上海野生动植物数字博物馆”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林业总站 |
保护处、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18 |
工程植物检疫复验整合至工程建设联审平台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林业总站 |
许可处、科信处、工程站、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
19 |
推动行业47项行政许可事项100%、公共服务办理事项和跨部门行政协助事项网上办理 |
许可处 |
景观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各区绿容局(管委会) |
12月底 |
20 |
68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数据更新 |
许可处 |
各相关处、部门 |
6月底 |
21 |
线上智能客服“小申”服务建设 |
许可处 |
相关处、大数据中心 |
9月底 |
22 |
建设线下“人工客服”帮办 |
行政中心 |
办公室、许可处 |
9月底 |
23 |
局综合窗口、工程站和林业总站3个窗口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改革和标准化建设 |
行政中心、林业总站、工程站 |
许可处 |
6月底 |
24 |
行业“一网通办”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建设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各区绿容局(管委会) |
6月底 |
25 |
行业办理类政务服务事项100%电子证照制发和归集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9月底 |
26 |
“一网通办”数据标签管理 |
许可处 |
科信处、大数据中心、各区绿容局(管委会) |
6月底 |
27 |
深化“数源工程”、“联邦治理”和“聚数工程”建设 |
科信处 |
相关处室、大数据中心、各区绿容局(管委会) |
12月底 |
28 |
修编《绿化市容行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规范》 |
许可处 |
相关处 |
4月底 |
29 |
完善“好差评”制度 |
许可处 |
相关处 |
全年 |
30 |
推进窗口工作人员职业化发展 |
行政中心、林业总站、工程站 |
持续推进 |
|
31 |
组织开展“一网通办”专项立功竞赛 |
办公室 |
相关处室、各区绿容局(管委会) |
全年 |
32 |
加强政务服务的业务培训 |
许可处 |
办公室 |
全年 |
33 |
推进“一网通办”宣传工作 |
宣传处 |
相关处室、各区绿容局(管委会) |
全年 |
34 |
配合推进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的互认互通 |
林业处 |
林业总站、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11月 |
35 |
配合打造长三角动植物园等统一预约服务 |
公绿处 |
办公室、科信处、公园中心、大数据中心 |
12月 |
36 |
建立移动端“植物检疫证真伪二维码识别系统”接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 |
林业总站 |
许可处、科信处、大数据中心 |
6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