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1〕615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闵行区吴泾镇星火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工程量调整及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闵水务水〔2021〕25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为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塌冲河局部岸段(W 0+000.0- W0+073.0)、大头河局部岸段(W0+013.0- W0+096.0、E0+072.0- E0+161.0)平面布置调整,增加密排木桩护岸51米、减少土方3251.2立方米;原沈家河泵闸位置向东移至大头河,泵闸规模不变。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因涵养林搬迁困难,原则同意取消绿带河(C 0+000.0- C 0+042.0)段新开河道,减少仿木桩护岸82.1米、土方1834.48立方米。
(二)因该区域已全部征迁无通行需求,原则同意取消星火后宅河新建桥梁1座。
三、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由财务监理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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