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新能源公交车发展计划和公交车额度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1-06-16      发布日期:2021-06-16      沪道运客〔2021〕2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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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交通委

《关于金山区2021年公交车辆发展计划及新增车辆额度的请示》(金交发〔202154号)收悉。为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的发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更新、新增购置124辆新能源公交车,并纳入本市2021年度公交车购置计划,具体为: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10米≤车长<11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18辆,10米≤车长<11米超高级(高一级)纯电动公交车10辆,11米≤车长≤12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58辆,10米≤车长<11米氢燃料电池公交车5辆;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购置11米≤车长≤12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33辆。本次购置车辆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上海地方标准《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等文件要求。

二、同意新增67辆公交车额度,其中33辆公交车额度用于莲张专线等线路的新辟或增能,具体由线路经营企业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29辆公交车额度用于亭梅线等线路的新辟或增能,5辆公交车额度用于燃料电池公交车试点运营,具体由线路经营企业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增公交车额度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请你委组织公交企业在2021年度内完成相关车辆的投放工作,同时应加快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在投放新能源公交车前,应确保投放车辆所需的充电设施建设到位。

四、相关车辆购置与运营补贴政策以市政府同意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请你告知相关单位,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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