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4-05-31      发布日期:2024-05-31      沪规划资源施〔2024〕2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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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4〕201号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沪土储〔2024〕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中心土地储备实施情况,同意将你中心4幅地块(地块编号为SH2024-001至SH2024-004)列入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面积约108.00公顷(以实测为准,详见附件)。

  二、接文后,请你中心按照《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资金,有序推进2024年度土地储备工作。

  三、加强统筹提高土地储备工作实效。坚持“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存量优先、服务民生;库容稳定、供储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进实施库存计划和重点发展区域、重点领域的土地储备,引导土地储备向城市转型和低效存量建设用地盘活转变,结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情况,形成适度的土地储备规模、结构和资金平衡能力,有效推进土地储备工作。

  四、加强土地储备信息监测监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落实土地储备监管工作。你中心应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地块实施情况台账,并在每季度末报送储备地块实施进展相关信息,按时准确填报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上海市土地储备信息系统。

  五、你中心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关于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相关规定,对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管,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的情况。

  六、本土地储备计划批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地点
(所属区镇)

地块四至

地块

面积

1

SH2024-001

松江科技园区SJC10002单元C02-07-10号地块

松江区

小昆山镇

东至大港三号河、南至思贤路、

西至鼎盛路、北至昆南河

6.52

2

SH2024-002

宝山区顾村镇0111-01和0116-05地块

宝山区

顾村镇

东至尚北路、南至瑞丽江路、

西至优环路、北至年福路

7.99

3

SH2024-003

奉贤区奉贤新城17A-05A、18A-05A、19A-05A、20A-07A地块

奉贤区

金汇镇

东规划河道、南至百曲路、

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胜利港路

7.79

4

SH2024-004

东方枢纽E片区

浦东新区

祝桥镇

东至G1503公路、南至祝钦路、西至川南奉公路、北至闻居路

85.70

共计(4幅)

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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