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黄浦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1-12-09      发布日期:2021-12-09      黄府办发〔2021〕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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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2021年黄浦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黄浦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改革任务要求,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按照《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的函》(沪建综规〔2021〕445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2021年黄浦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绿色低碳为路径,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和城市开发建设转型的重要抓手,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联动工作机制,精准查找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与不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

 

二、工作内容

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开展评估。

(一)生态宜居

反映城市的大气、水、绿地等各类生态环境要素保护情况,城市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情况。

(二)健康舒适

反映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城市居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情况。

(三)安全韧性

反映城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风险防御水平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

(四)交通便捷

反映城市交通系统整体水平,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和便利性。

(五)风貌特色

反映城市风貌塑造、城市历史文化传承与创新情况。

(六)整洁有序

反映城市市容环境和综合管理水平等。

(七)多元包容

反映城市对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的包容度。

(八)创新活力

反映城市创新能力和人口、产业活力等。

围绕以上8方面,上海市已建立了“65+N+X”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其中,65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基础性指标;N是市级层面结合本市实际,新增了34个指标;X是区级层面的指标。结合本区自身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发展特征和城市人文环境,调整个别市级指标的评价方法,明确评价标准。

主动对接我区各专项“十四五”规划的主要指标,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化转型、安全运行、营商环境等重要领域,增加新增光伏规模、接入全市管理平台的充电桩数量、新增5G、AI创新应用场景、重点商圈5G网络平均下载速率、公共安全满意度、民防工程完好率、地下空间安全网格化管理覆盖率、消防重点单位物联网系统联网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经济密度、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覆盖率、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高标准保洁区域覆盖率等体现本区特色的14个指标。在满足上海市城市体检工作统筹部署的前提下,区级体检指标体系体现本区发展的独特属性,反映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居民对城市发展的共同愿景。

根据上述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编制体检评估报告,对本区自体检结果进行整体评价,总述体检的关键结论与核心问题。提出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任务清单,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工作方式

(一)开展区级城市体检

区级城市体检主要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 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开展评估。区级体检指标一方面传导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65个基础性指标和市级新增34个指标,调整个别市级指标的评价方法,明确评价标准。结合本区自身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发展特征和城市人文环境,增加体现本区特色的14个指标。围绕确定的区级体检指标,开展体检工作。

(二)探索建立评价标准体系

引入联合国及发达国家对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所制定的一些领先的评价标准及判定方法,综合考虑国家标准规范、国际一流城市发展水平、人居环境领域奖项评比标准等多方面评价标准,作为城市体检所获取数据的横向比照依据。同时,引入我区历史相关数据作为纵向比照参照值,既科学提升完善参考标准值,又客观锁定我区城市体检阶段性数据的坐标定位,为后续各项工作推进奠定问题导向的基础。

(三)开展多维度指标数据采集及评价工作

在自评取得各项体检指标数据的基础上,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数据进行专业测评,确保数据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邀请城市调查机构对部分市民群众感受度较高的指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从而提升整个体检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编制体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成果主要包括体检指标数据和报告两部分内容。指标数据准确说明城市体检各项指标的解释、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现状数值、参考标准值等。报告内容包括本区域现状总体判断、上一年度工作回顾、存在问题和挑战、对策建议等。

(五)城市体检成果应用

城市体检结果应反映本区人居环境质量状况,对照规划目标、国际城市先进水平、市民群众期盼等,在定性定量上查找差距,同时结合区重点工作,提出有关对策和提升措施,并制定对应的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与整治项目清单,明确实施责任主体,确保城市体检成果落地见效。

(六)搭建体检信息系统

根据黄浦区数字治理总体目标,基于“一网统管”城区体征平台,搭建统一收集、管理、报送的区级城市体检信息系统,归集统筹各部门数据资源,研究“一网统管”下的数据标准。通过对有关数据分级分类,反映城区有机体的健康状况,将目标缺口与需求做快速匹配和专项整治,形成闭环管理应用。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大数据分析,支撑城市体检数据管理、综合评价和监测预警,通过技术赋能,形成城区治理由管向治、由管向防的转变。

(七)探索街道、社区体检试点

街道、社区层级城市体检试点内容侧重城市居民现实生活需求,围绕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公共空间环境、生活安全、居民满意度和认同感、社区治理等方面设置体检指标,并同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立工作机制(2021年8月)

编制本辖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确定体检指标体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部门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

(二)指标数据采集(2021年9月)

相关部门收集指标数据资料,以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现场采集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采用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指标评估分析(2021年9月)

针对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根据采集的各类数据,按照定性与定量、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原则分析论证,综合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查找城市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

(四)形成体检报告(2021年10月-11月)

整理完善体检报告,形成初稿后征求各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区级体检报告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报送市住建委。

(五)体检成果应用(2021年12月)

对接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城市建设领域相关专项规划,监测规划实施成效并提出反馈建议,提出行动计划和项目库,纳入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五、组织保障

建立城市体检工作机制,由区长挂帅牵头统筹,分管副区长具体协调城市体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区建管委、区城运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防办、区金融办等部门共同推进城市体检工作。

区建管委与区城运中心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管理城市体检工作,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区体检工作。同时利用第三方技术团队,加强技术支撑。

 

附件:2021年黄浦区区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附件:

2021年黄浦区级城区体检指标体系

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

责任单位

一、生态宜居

1

区域开发强度(%)

全区建设用地面积占全区面积的比例。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

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辖区内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地段总占地面积。人口密度是指以居委为基本单位行政辖区面积上的实有人口数量。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

3

新建住宅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数量(栋)

当年辖区新建住宅建筑中高度超过80米的住宅建筑栋数。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屋面面层到室外地坪的高度,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新建以规划方案审定为准。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

组团规模(平方公里)

辖区内每一个组团的规模,有2个以上组团的应分别填报。组团指具有清晰边界、功能和服务设施完整、职住关系相对稳定的城区集中建设区块,组团规模不宜超过50平方公里。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区建管委

5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

市辖区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占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生态廊道长度的百分比。生态廊道是指在城市组团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

6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监测总天数的百分比

区生态环境局

7

城区水环境质量优于三类比例(%)

辖区内纳入国家、省、市、区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好于三类水环境质量的断面数量,占考核断面总数量的百分比。

区建管委

8

城区宜居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率

辖区内2类功能区声环境年达标率。

区生态环境局

9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辖区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辖区内内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米服务半径测算;2000-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按照3000米服务半径测算)(市层面)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区层面)。

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0

城区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

城区绿道1公里半径(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辖区居住用地面积,占辖区内总居住用地的百分比。

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1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

辖区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新建的民用建筑面积,占全部新建民用建筑总面积的百分比,应达到100%。

区建管委

1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当年城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一年度城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幅度。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13

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辖区内城区生活垃圾中物质回收利用和能源转化利用的总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55%。

区绿化市容局

14

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区内通过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的生活污染物占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例

区建管委

15

再生水利用率(%)

区内城区污水再生利用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25%。

区建管委

N-1

城区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

全区单位面积上的常住人口数,常住人口采用上海市公安局实有人口人数,为户籍人员人数、来沪人员人数、 境外人员人数总和,其中,户籍人口人数以居住地为单位统计。

区公安分局

N-2

城区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内建设用地占比(%)

辖区内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内现状建设用地占比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

N-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辖区内人均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

区绿化市容局

N-4

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

辖区内道路两旁种植有行道树的城区道路长度比城区道路总长度。

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

N-5

生态、生活岸线占总岸线比例(%)

辖区内生态、生活岸线占比总岸线长度。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建管委

N-6

二星以上绿色建筑面积

辖区内二星以上绿色建筑的总建筑面积

区建管委

N-7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辖区内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措施的总建筑面积

区建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N-8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辖区内本年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

区建管委

N-9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千克/人)

辖区内单位人口生活垃圾全年产生量。

区绿化市容局

N-10

可再生能源电力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区发展改革委

N-11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当年城区单位国内生产总能源消耗量,比上一年度城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的降低幅度。

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

X-1

新增光伏规模(万千瓦)

本区年度新增光伏规模

区发展改革委

X-2

接入全市管理平台的充电桩数量(根)

本区接入全市管理平台的充电桩数量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

二、健康舒适

16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

辖区内达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的居住社区数量,占居住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区房管局

区民政局

17

社区便民服务设施覆盖率(%)

辖区内有便民超区、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社区数,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区商务委

18

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覆盖率(%)

辖区内建有综合为老中心或长者食堂等老年服务站的社区数,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区民政局

19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数的百分比。

区教育局

2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比(%)

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全区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区卫生健康委

21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人)

辖区内常住人口人均拥有的体育场地面积

区体育局

22

老旧小区改造达标率(%)

辖区内已改造老旧小区达标数量,占辖区内已改造老旧小区总数的百分比。达标的老旧小区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符合当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改造小区。

区房管局

23

新建住宅建筑密度超过30%的比例(%)

辖区内新建住宅建筑密度超过30%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全部新开发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住宅建筑密度是指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与所在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新建以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准。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4

社区低碳能源设施覆盖率(%)

辖区内配备充电站(桩)、换电站、分布式能源站等低碳能源设施的社区数量,占社区总量的百分比。

区房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N-12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覆盖率(%)

辖区内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面积占比居住社区总面积。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N-13

街道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

辖区内建有普惠性托育点的街道占比总街道数。

区教育局

N-14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达标率(%)

辖区内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达到配置标准的总量占比辖区内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总量。

区文化旅游局

N-15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辖区内建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社区数量占比全区各类社区总量。

区民政局

N-16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完成数量(台)

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年度完成加装电梯总台数。

区房管局

N-17

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年度完成总建筑面积。

区建管委

N-18

旧住房更新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辖区内年度实施旧住房更新改造的总建筑面积。

区房管局

N-19

符合条件的户籍老人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户数占比(%)

符合申请条件的户籍老人中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的户数占比。

区民政局

X-3

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覆盖率(%)

配备有中医药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数量占家庭医生团队总数量的比例

区卫生健康委

X-4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

本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发的学校数量占全区学校总数量的比例

区教育局

三、安全韧性

25

城区常年积水内涝点密度/住宅小区积水点分布密度(个/平方公里)

辖区内常年出现积水内涝现象的地点数量占比辖区内面积。积水内涝主要由三部分构成:道路积水、居民小区积水、下立交积水。根据《上海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做好汛期 暴雨积水统计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0〕114 号文件规定,道路积水标准为“积水深度路边大于15厘米、积水时间大于 1 小时、积水范围大于50平米”;居民小区积水标准为“积水深度大于10厘米、积水时间大于1小时、积水范围大于100平米”;下立交积水标准为:下立交应对暴雨期间积水应急处置的评价指标,根据下立 交应急三联动标准“20cm限行、25cm封交”,一旦下立交积水超过 25cm,应立即执行相关封交措施,封交下立交数/积水超过25cm 下立交数。

区建管委

区房管局

26

城区重要管网监测监控覆盖率(%)

辖区内对城区重要管网或城区生命线进行动态监测的城区道路数量,占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区建管委

27

城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

辖区内具有渗透能力的地表(含水域)面积,占面积的百分比,不宜小于45%。

区建管委

28

城区窨井盖完好率(%)

辖区内窨井盖完好的道路数量,占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区建管委

29

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人/万车)

辖区内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与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

区公安分局

30

城区年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万人)

辖区内每年因道路塌陷、内涝、管线泄漏爆炸、楼房垮塌、安全生产等死亡人数,与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比例。

区应急局

区公安分局

区建管委

31

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人)

辖区内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与常住人口的比例。不宜小于1.5平方米/人。

区民防办

32

城区二级及以上医院覆盖率(%)

城区二级及以上医院4公里(公交15分钟可达)服务半径覆盖的建设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3

城区公共消防站覆盖率

辖区内特勤和一级普通消防站(7平方公里责任区,近郊区的可按15平方公里)二级普通消防站(4平方公里责任区)及小型普通消防站(2平方公里责任区)覆盖的建设用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区消防救援支队

N-20

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覆盖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辖区内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的区域面积

区建管委

N-21

安全型智能燃气表覆盖率(%)

辖区内安装安全型智能燃气表户数占比总户数。

区建管委

N-22

达到海绵城区建设要求面积比例(%)

辖区内达到海绵城区建设要求的总建设用地面积占比现状总建设用地。

区建管委

N-23

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检查隐患发现率(%)

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检查发现隐患占比辖区内所有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数

区建管委

N-24

电梯事故万台死亡率(人/万台)

辖区内每年因电梯事故死亡的人数与在用电梯数量的比例

区市场监管局

X-5

公共安全感满意度(分)

本区内公众对公安工作、社会治安状况、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满意度

区公安分局

X-6

民防工程完好率(%)

民防工程完好数占民防工程总数的比例

区民防办

X-7

地下空间安全网格化管理覆盖率(%)

本区地下空间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面积占地下空间总面积的比例

区民防办

X-8

消防重点单位物联网系统联网率

本区消防重点单位联网数量占本区消防重点单位总数量的比例

区消防救援支队

X-9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

本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数量占本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总数量的比例

区消防救援支队

四、交通便捷

34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中心城(外环内)采用轨道、公交、步行、骑行等方式的出行量,占城区总出行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60%。

区建管委

35

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的人口比例(%)

中心城(外环内)常住人口中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的人口数量,占全部通勤人口数量的百分比。

区建管委

36

城区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外环内)每平方公里拥有的道路长度,道路统计范围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区建管委

37

轨道交通覆盖通勤比例(%)

中心城(外环内)使用轨道交通出行的通勤量占总通勤量的百分比。

区建管委

38

专用自行车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中心城(外环内)具有物理隔离的专用自行车道长度与中心城面积的比值

区建管委

39

中心城区高峰时间平均机动车速度 (公里/小时)

中心城(外环内)高峰期各类道路上各类机动车的平均行驶速度。

区交警支队

40

城区常住人口平均公交单程通勤时间(小时)

中心城(外环内)常住人口单程通勤所花费的平均时间。

区建管委

N-25

公共交通站点500m覆盖率(%)

中心城(外环内)公共交通站点500m覆盖用地面积占建成区用地面积比例。

区建管委

N-26

道路拥堵指数

城区快速路和中心城地面早晚高峰的道路交通指数。道路交通指数是道路交通状态的数字化表达,是一种结合指定空间范围内道路平均车速和人们对道路交通拥堵程度的感受、综合量化反映道路交通运行状态的方法,其数值介于0-100之间。

区交警支队

N-27

骑行网络比例(%)

中心城(外环内)可骑行道路占所有道路的比例。

区建管委

N-28

全区平均公交运行车速(公里/小时)

中心城(外环内)公交线网的平均运行车速。

区建管委

五、风貌特色

41

当年获得国际国内各类建筑奖、文化奖的项目数量(个)

当年辖区内内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获得国际国内各类建筑奖、文化奖的项目数量(包括国内省级以上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奖项、国内知名建筑奖项以及文化奖项)。

区建管委

区文化旅游局区房管局

42

城区历史风貌破坏负面事件数量(个)

当年区域内存在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砍老树、破坏地形地貌、传统风貌和街道格局等负面事件的个数。

区房管局

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3

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率(%)

辖区内开展保护修缮项目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占历史文化街区总量的百分比。

区房管局

区文化旅游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4

城区历史建筑空置率(%)

辖区内历史建筑空置数量占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总数的百分比,不宜超过10%。

区房管局

区文化旅游局

45

城区国内外游客量(万人)

当年辖区内主要节假日国内外游客量。

区文化旅游局

46

万人城区文化建筑面积(平方米/万人)

辖区内内文化建筑(包括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总面积与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比例

区文化旅游局

N-29

每10万人拥有文化设施数量(个/10万人)

辖区内博物馆、图书馆、剧院数量/(城区常住人口/100000)。

区文化旅游局

六、整洁有序

47

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占比

辖区内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占辖区内住宅小区总量。

区房管局

48

城区街道车辆停放有序性(%)

辖区内车辆停放有序的城区街道数量,占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区建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49

城区门前责任区制定履责率(%)

辖区内管理履责数量占责任区管理总量的百分比。

区绿化市容局

50

城区街道立杆、空中线路规整性(%)

辖区内立杆、空中线路(电线电缆等)规整的城区街道数量,占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区建管委

X-10

高标准保洁区域覆盖率(%)

全区高标准保洁区域面积占全区环卫保洁面积比例

区绿化市容局

七、多元包容

51

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12)占比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区民政局

区统计局

52

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

辖区内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无障碍设施设置率(包括缘石坡道设置率、盲道设置率、出入口盲道与道路盲道相衔接比例、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配置率、人行横道安全岛轮椅通道设置率、新建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无障碍设施建设率的平均值)。

区建管委

区交警支队

53

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服务覆盖率(%)

辖区内正在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常住人口占应当全体常住人口总数量的百分比

区房管局

54

住房支出超过家庭收入50%的城区家庭占比(%)

辖区内当年用于住房的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50%的城区家庭数量,占城区家庭总数量的百分比

区房管局

区统计局

55

居住在棚户区和城中村中的人口数量占比(%)

辖区内居住在二级旧里下的人口数量占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量的百分比。

区公安分局

区房管局

区建管委

N-30

年度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数(万户)

辖区内年度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总户数。

区房管局

N-31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

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占新增住房的比例。

区房管局

八、创新活力

56

城区人口年龄中位数(岁)

当年辖区内城区常住人口年龄中位数。

区公安分局

57

城区小学生入学增长率(%)

辖区内当年小学生入学人数,较基准年(2015年)城区小学生入学人数的增长率。

区教育局

58

政府负债率(%)

地方政府年末债务余额,占城区年度GDP的百分比。

区统计局

区财政局

59

全社会R&D支出占GDP比重(%)

当年全区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

区统计局

60

城区信贷结构优化比例(%)

全区当年城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基准年(2015年)城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百分比。

区统计局

区金融办

61

城区新增商品住宅与新增人口住房需求比(%)

辖区内内新增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占新增人口住房总需求的百分比。新增人口住房总需求是指当年城区新增常住人口*人均最小住房面积。

区房管局

区统计局

区公安分局

62

万人高新技术企业数(个/万人)

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万辖区内常住人口数。

区科委

63

万人新增中小微企业数量(个/万人)

当年辖区内净增长中小微企业数量,与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比例。

区商务委

区统计局

64

万人新增个体工商户数量(个/万人)

当年辖区内净增长个体工商户数量,与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比例

区市场监管局

65

万人上区公司数量(个/万人)

辖区内上市公司数量与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比例

区金融办

N-32

外籍人士占比常住人口(%)

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外籍人士数量占比。

区公安分局

N-33

符合相关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占比(%)

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3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实施,其中医疗建筑、轨道交通等工程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应用

区建管委

N-34

接入“一网通办”市政府总平台行政审批事项占行政审批总事项的比例(%)

接入“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占行政审批总事项的比例

区建管委

X-11

经济密度(亿元/平方公里)

城区单位面积上的地区生产总值(GDP)

区发展改革委

X-12

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家)

区年度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

区商务委

X-13

新增5G、AI创新应用场景(个)

区年度新增5G、AI创新应用场景数

区科委

X-14

重点商圈5G网络平均下载速率(Mb/s)

重点商圈内通过5G移动网络平均每秒下载的数据量

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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