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00〕4号)精神,市教委决定开展2021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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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00〕4号)精神,市教委决定开展2021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